历朝历代写宫廷礼仪的书
《礼记》
《通典》
《文献通考》
历代帝王的《起居注》
二十五史各自的礼志、舆服志、仪卫志、食货志
《中国历代典章制度研究文库》
《中国风俗通史》系列
《社会生活史》系列
《初学记》唐玄宗让人编写教导贵族子孙用的。
三书六礼是旧时汉族婚姻习俗礼仪。“三书”指在“六礼”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包括聘书、礼书和迎书。“六礼”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六礼”即六个礼法,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三书六礼的传统婚俗历史悠久,可以追溯至西周。西周时期的“婚姻六礼”,对其后各朝代婚姻的形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中国古籍《礼记》和《仪礼》都对此有所论述。《礼记》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男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筳几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敬慎重正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另据《仪礼》载:“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由此可见,这传统婚俗始创于西周时期。一般认为,此婚俗于秦朝已经定下,其后用于汉朝。
这古代的结婚过程,与现代的意义有点不同。现代的结婚过程一般指结婚当日所举行的礼仪,三书六礼的结婚过程则包括了从谈婚、订婚到结婚等过程的文书和礼仪。与现代相似,整个传统婚姻习俗礼仪通知了亲属邻里,以取得社会的认可和保障。除此之外,传统婚姻习俗礼仪使结婚的夫妇取得祖先神灵的认可和承担履行对父母及亲属的权利义务。故此在古代某些时代,男女若非完成三书六礼的过程,婚姻便不被承认为明门正娶;嫁娶仪节的完备与否,直接影响婚姻的吉利。不过,在不同的中国朝代时期中,婚俗礼仪亦有所不同。
纳采
当儿女婚嫁时,由男家家长请媒人向物色好的女家提亲。男家在纳采时,需将大约达三十种有象征吉祥意义的礼物送给女家;女家亦在此时向媒人打听男家的情况。古代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六礼”中的第一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男家遣媒妁往女家提亲,送礼求婚。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初议后,若女方有意,则男方派媒人正式向女家求婚,并携带一定礼物,故称。古纳采礼的礼物只用雁。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后世纳采仪式基本循周制,而礼物另有规定。《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郑玄注:“将欲与彼合婚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其礼物用雁。后代渐加礼物。到明代陈雁及礼物于厅堂。清代请婚人陈仪物于庭,奉书致命,主婚人受书,告庙醴宾。庶民纳采,首饰数以四为限。雍正初,定制,汉人纳采成婚,四品以上,绸缎、首饰限八数,食物限十品。五品以下减二,八品以下又减二,军、民绢、果盒亦以四为限。品官婚嫁日,用本官执事,灯六、鼓乐十二人,不及品者,灯四、鼓乐八人。禁糜费,凡官民皆不得用财礼云。
纳吉(又称过文定):当接收庚帖后,便会将庚帖置于神前或祖先案上请示吉凶,以肯定双方年庚八字没有相冲相克。当得知双方并没有相冲相克之征象后,婚事已初步议定。
亲迎(或迎亲):在结婚吉日,穿着礼服的新郎会偕同媒人、亲友亲自往女家迎娶新娘。新郎在到女家前需到女家的祖庙行拜见礼,之后才用花轿将新娘接到男家。在男家完成拜天、地、祖先的仪式后,便送入洞房。
被司马迁称为“礼仪之大宗”的是《春秋》
《春秋》:即《春秋经》,又称《麟经》或《麟史》,中国古代儒家典籍“六经”[1] 之一。第一部华夏民族编年史兼历史散文集。作为鲁国的编年史,由孔子修订而成。《春秋》成为经书比《诗》、《书》、《礼》、《乐》这四经为晚。李学勤先生强调:“我们不说《易》、《春秋》进入经的时间一定和《诗》、《书》、《礼》、《乐》一样早,可是不会像很多人说的那么晚。因为他们认为《易》、《春秋》之所以进入‘经’,是因为孔子晚年好《易》,他修《春秋》,后来《易》、《春秋》才成为经。
《春秋》经书中用于记事的语言极为简练,然而几乎每个句子都暗含褒贬之意,被后人称为“春秋笔法”,”微言大义“。
由于《春秋》的记事过于简略,因而后来出现了很多对《春秋》所记载的历史进行补充,解释,阐发的书,被称为“传”。其中成于先秦的较著名的是被称为“春秋三传”的《左传》、《公羊传》、《谷梁传》。
到了汉代,有个博学多闻的人,他名叫叔孙通,他本是秦朝的博士,精通秦朝各种礼仪。到西汉时,叔孙通见秦代礼仪流传到汉代的已经非常稀少了,他决定要写一部书,来挽救这些濒危的礼仪知识。
终于,叔孙通经过长期的努力,大多还原了秦代礼仪,还拟定了一套朝仪,甚至有些还保留了远古及周代的生活礼仪,昀终写成了一本《仪礼》,成为了儒家重要的典籍之一。
历朝历代写宫廷礼仪的书
本文2023-10-02 19:04:18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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