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应该怎么填写?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03浏览:1收藏

籍贯应该怎么填写?,第1张

籍贯正确填写规范有以下五种:

1、填写出生地。 写到县(区)一级;

2、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

3、填写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不是自己现在住的地方;

4、可以视情况填写本人户口本的所在地;

5、籍贯填写一般是从父籍,个别从母籍的,没有绝对规定因人而异。

籍贯,即祖居地或原籍,指的是祖籍地,为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 。籍贯指的是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各个省份填写籍贯的正确写法:

1、一般区域: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市)名称;

2、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3、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区/自治区(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 1、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三条 1、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2、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3、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第五条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籍贯又名祖居地或原籍,是指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

填户籍地即可。

一般以某人的太祖父(或高祖父或曾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或太祖母(或高祖母或曾祖母)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或外太祖父(或外高祖父或外曾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或外太祖母(或外高祖母或外曾祖母)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

祖父的出生地这另一说,是1999年全国范围内重新填写新版《干部履历表》时,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填写说明”里产生的一个意思。

一般区域

省/自治区/直辖市/ 香港特区/澳门特区/ + 市辖区,县/县级市/县/区 + 镇/街道 + 村/居委会,

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市名称。把如今的行政划分地对照 祖辈的长久居住地。

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自治区/省/直辖市+ 自治县/县/县级市+ 民族乡/乡/镇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 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 民族乡/乡/镇

韩国: 道/广域市/汉城(首尔)/济州+ 邑,区,面/ 洞,邑,面/ 区/洞,邑,面

朝鲜: 道/平壤,罗先,南浦市/新义州特区+ 邑,区,面,里,劳动者区/ 区域,郡/ 洞,里、郡、劳动者区/

日本:县,大阪府、京都府/道/东京都 + 市, 町,村, 郡,区/支厅/ 特别区

越南:省/市+

蒙古:盟(省)/乌兰巴托市+ 苏木/区,小区

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

1、一般填法: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县/县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市)名称。把如今的行政划分地对照 祖辈的长久居住地。

2、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3、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籍贯填写规范:

1、一般填写出生地。 写到县(区)一级就够了,

比如:上海市浦东区。

2、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

比如:上海(沪)

3、注意;籍贯是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并不是你现在住的地方。

4、注意;籍贯也不是你户口本的所在地,

比如我们之前在湖南出生后来户口迁移到北京去了(那么我们的籍贯依旧是湖南的‘’湘“)而不是北京的’京‘

5、籍贯一般都是从父籍,个别从母系的。这个要因人因事而异。

一般我们填写表格上的籍贯直接写省市的间写就可以了。

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一般从父,个别从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扩展资料

籍贯填写:

“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是1999年全国范围内重新填写新版《干部履历表》时,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填写说明”的解释,  。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大多数与祖父的出生地、户籍地是一致的。如果祖父出生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也最好填写长期居住地一致的出生地或者户籍地作为籍贯。

可以综合祖父往上直系亲属的籍贯、祖父的出生地与户籍地、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的具体情况,向管理使用该资料的单位或部门咨询,一经确认,非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动,以免因档案资料的矛盾冲突带来新的困扰。祖父的出生地这一说是此“填写说明”的一个歧意,后来的历次文件都把这一说法取消了。

参考资料:

:籍贯

是的,籍贯填山东,不一定是现居住地,也不一定是户籍地。

籍贯,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一般从父,个别从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县。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县/县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市)名称。把如今的行政划分地对照祖辈的长久居住地。

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举例说明,李四此前户口在四川,出生地是湖北,曾祖父辈及以上是湖南,如今户口从四川迁到了北京,他的籍贯准确说是湖南。

注意事项:

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祖籍地或籍贯地,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某些在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建设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发展的地方。

大量的人的籍贯地不是户籍地,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开放后或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按照当时国家的分配从外地迁移或近代时才移民到新地方的。按几千年来的中国的传统的说法,籍贯是祖籍地的一种表述,这是户籍与籍贯不同的地方。

籍贯一般从父系,个别从母系的;从祖籍,祖籍是指祖辈的长久居住地,按地域划分。

籍贯应该怎么填写?

籍贯正确填写规范有以下五种:1、填写出生地。 写到县(区)一级;2、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3、填写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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