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有关民生的改革有哪些?
一、知识体系概要
现行中国古代史教材总共叙述了10多次改革。按照改革的原因和性质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奴隶社会富国强兵的改革;新旧社会转型的改革;封建社会内部调整统治政策的改革;少数民族封建化的改革。
(一)奴隶社会富国强兵的改革
管仲改革 公元前685年,齐桓公任命管仲为相,进行改革。在政治和军事上推行政、军合一的“国野分治”的制度。在经济方面,实行“井田畴均”和“相地而衰征”,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的好坏征收赋税。管仲改革使齐国很快成为春秋时期的东方强国,为齐桓公称霸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二)新旧社会转型的改革
1 鲁国的“初税亩” 春秋时期,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和封建制生产方式的产生,井田制趋于瓦解。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规定将公田交给耕者,国家依据田亩征税。虽然鲁国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国家的赋税收入,但实际上通过改变税收制度公开确认了私田的合法性,也就承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
2 商鞅变法 战国时期,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大部分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新兴地主阶级随着政治和经济势力的壮大,与原来奴隶主贵族顽固势力的矛盾越来越深,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废除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的统治。各国先后出现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变法运动。其中重要的有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和秦国的商鞅变法。经过100多年的变法运动,新的封建制度终于在各诸侯国确立起来。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实行两次变法。第一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有:“令民为什伍”,实行连坐法;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奖励军功,按军功受爵;“燔诗书而明法令”。第二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有:统一度量衡;废分封,行县制;废井田,开阡陌。商鞅变法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加强了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其本质是—场地主阶级的政治革命。商鞅变法以后,秦国很快强盛起来,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但其严刑酷法和文化高压政策的消极作用也十分明显。商鞅变法遭到奴隶主贵族的强烈反对,秦孝公死后,商鞅被施以车裂之刑。商鞅变法适应了历史发展趋势,其虽死,“秦法未败”,变法的措施在秦国继续推行下去,其法家思想也成为秦国占据统治地位的政治思想。
(三)封建社会内部调整统治政策的改革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统治阶级内部调整统治政策的改革很多,主要有:王莽改制;北周武帝改革;杨炎的两税法;后周世宗柴荣改革;北宋的“庆历新政”和王安石变法;明朝后期的张居正改革等。
1.王莽改制 公元9年,王莽篡汉以后,为了解决西汉遗留下来的各种社会矛盾,进行了改革。主要内容有:改天下田为“王田”,禁止买卖;将奴婢 改为“私属”,禁止买卖;改革币制,铸大钱,重量相当于五株钱的24倍,却要当五株钱50枚用。王莽改制严重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没有达到预期目的,激化了各种社会矛盾,最终导致王莽政权在农民起义中被推翻。
2.北周武帝改革 北周武帝即位以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主要措施有:政治上,加强中央集权,整顿吏治;经济上,释放奴婢,严惩隐瞒田地、户口的官僚大族;宗教上,实行灭佛政策,强制大批僧尼还俗从事农业生产;军事上,实行府兵制,扩大兵源。经过一系列改革,北周很快强大起来,后来灭了北齐,统一了黄河流域。
3 杨炎的两税法 背景: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盛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无法推行,国家的财政收入大为减少。目的:为了解决财政困难,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内容: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收税。积极作用和意义:两税法的实行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和进步。它统一了税制,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国家税收,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了为主的赋役制度,“不以人丁为本,惟以资产为宗”,表明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两税法规定贵族、官僚、商人都要交税,扩大了税源,也相对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局限性:土地兼并不再受限制,越来越严重;大地主想方设法隐瞒财声,并把赋税转嫁到农民头上,政府在两税以外又增加许多苛捐杂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
2 中国古代改革与变法专题复习导航
4、后周世宗柴荣改革 背景:五代十国后期,统一趋势不断加强,人民渴望统一,迫切需要一个安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而分裂割据局面已成为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与发展的阻碍。因此,实现国家统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国统治者为巩固统治,纷纷进行改革。其中,后周世宗柴荣在位期间,努力革除五代弊政,成效最为明显。主要措施:在政洽上,严明法纪,惩治贪官;抑制藩镇,加强中央政权的力量。在经济上,招抚流民,垦种荒田,核定田亩,均定租赋;减免苛敛,裁汰僧尼;使政府控制的土地和劳动力大为增加。在军事上,大力整顿军队,加强训练,严肃军纪,淘汰老弱,使后周的军事力量大大超过其他割据政权。评价:周世宗的改革顺应了当时的形势,增强了后周的实力,为后来北宋结束分裂割据局面、实现统一奠定了基础。
5.北宋的“庆历新政”和王安石变法 背景:北宋中期,统治集团面临着严重的社会危机,土地兼并、“冗官、冗员、冗费”现象十分严重,导致阶级矛盾十分尖锐,农民反抗斗争时有发生。为了摆脱危机,北宋中期先后推行了“庆历新政”和王安石变法。“庆历新政”:1043年,宋仁宗任用范仲淹为参知政事,以改革时弊。范仲淹提出了以整顿吏洽为中心的改革主张。宋仁宗采纳其大部分意见,施行“庆历新政”。主要内容有:严格官吏升迁考核制度;限制官僚子弟及亲友通过恩荫做官;加强各级长宫的保举和选派;裁并州县,减轻徭役;严肃中央政令,取信于民。“庆历新政”触犯了保守派官僚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与阻挠。仅一年左右,改革措施即被废止。王安石变法:1069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王安石的变法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理财措施:青苗法;募役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市易法。第二,军事措施;保甲法;将兵法。第三,教育措施:改革科举制;整顿太学。评价:王安石变法是在北宋中期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非常尖锐的情况下进行的改革运动。通过变法,政府的财政收入大为增加,各地兴修了许多水利工程,不少荒地辟为良田,军事实力也有所增强。这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北宋中期以来的积贫积弱的局面。王安石被列宁称为“中国11世纪最伟大的改革家”。但是,新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用人不当,出现了一些危害百姓的现象,更主要的是,新法在一定程度上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有些地方官拒绝执行新法。宋神宗死后,保守派司马光任宰相,新法被废除。
6.张居正改革 1581年,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为了缓和阶级矛盾,改革赋税制度,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的内容有:①赋役征银: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折成银两。②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评价:一条鞭法是我国赋役制度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赋役征银的规定,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与发展;纳银代役的规定,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也说明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
(四)少数民族封建化改革的典型
北魏孝史帝改革 背景:①北魏孝文帝时,吏治混乱,财政困难,北部受游牧民族的武力威胁。②由于各族长期的交往和相互影响,北方出现了民族大融合的趋势。在这种条件下,北魏孝文帝进行了改革。 主要内容:整顿吏治;颁布均田令;迁都洛阳;学习汉族文化。评价:北魏孝文帝改革顺应了历史发展潮流和趋势。他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促进了北魏政治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稳定北魏政局和增加政府收入。北魏孝文帝改革促进了鲜卑族的封建化,为北方的民族大融合创造了条件。北魏孝文帝是我国古代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和改革家。
二、几点认识:1 改革的原因实际上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2.改革的实质是对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进行必要的调整、更新和改造。因而改革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3 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具有开拓性的事业,必然会碰到各种阻力,改革进程往往艰难曲折,险象环生。历史上的重大改革无一不受到旧贵族、大官僚和大地主的极力反对,有的甚至因为保守势力的阻挠而失败。因而改革不仅需要坚定的信念,更需要坚韧不拔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勇气。4 改革的措施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符合社会发展规律,顺应人民愿望和要求,才能够推动社会进步和生产力发展。否则改革难以为继,例如王莽改制。
民贵君轻:典出《孟子·尽心下》:“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孟子提出的社会政治思想。意为从天下国家的立场来看,人民是基础,是根本。
政在养民:典出《尚书·大禹谟》:“禹曰:‘於!帝念哉!德惟善政,政在养民。’”大意为德政才是好的政治,好的政治在于养育民众,使百姓生活得好。该篇章后文还指出,统治者要以政惠农,以民生为念,发展生产,实行为民谋利的“保民”“安民”“富民”“利民”“恤民”等措施,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解决好老百姓的日常生产、生活、生存问题,维持、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民惟邦本:典出《尚书·五子之歌》:“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意为祖先早就传下训诫,人民是用来亲近的,不能轻视与低看;人民才是国家的根基,根基牢固,国家才能安定。
民言可畏
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大自然的全部工作是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剧烈斗争——强者统治弱者的永恒胜利。如果不是这样,整个大自然就只有衰亡。违背这个基本规律的国家也将衰亡。——希特勒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从善如登,从恶如崩
多行不义必自毙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要求民生,水利必兴;铁路不修,国民必穷
你知道不知道,非机器化不能救国,非电汽化不能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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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古代社会,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剥削、压榨、掠夺,使得百姓生活举步维艰。广大民众为维护其基本的生存权与统治阶级进行过生死博弈,但新王朝不但承袭了旧王朝的各种规章制度,而且往往对广大农民实施着残酷的封建剥削,民不聊生似乎成了中国古代历史的一种常态。
关键词中国古代 民生 历史状况
民生的基本内涵
中国民生思想源远流长,萌于西周,成于春秋,盛于明清。“民生”语出《左传·宣公十三年》:“民生在勤,勤则不匮。”意为人民只有勤于劳作,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人民的生命才有保障,其要义是满足人民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尚书·五子之歌》所言“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孔子视“裕民”为仁政:“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①荀子提出“下富则上富”的哲学命题:“自古及今,未有穷其下而能无危者也。”②《国语·楚语上》警示:“民乏财用,不亡何待?”不难看出,中国自古以来就将“民生”与“国计”相提并论。民生问题一直与国家发展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古代先贤无不把重视民生视为经世治国的最高境界。
中国古代民生的历史状况
自有人类,衣食住行就成为了人们生活的必需。在原始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物质生产不丰富,民生问题的内容也相对简单,具体的表现形式就是大家如何团结起来保证生命安全、共同劳动以获取食物和保证食物共享。进入阶级社会,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剥削、压榨、掠夺,使得百姓的生活举步维艰。统治阶级围绕土地,对赋税制度进行了多次调整和变化。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大多数,农民稳,天下安。从人们熟知的经、史文献史料中,可以得知古代中国农民的生存状况。
《诗经·七月》是一首极古老的农事诗,“六月食郁及薁,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诗大抵是说的苦菜、野果、葫芦、麻子这一类好东西,全归主人所有。从诗中看到,诗人既嗟叹了农夫的辛劳,又揭露了统治者“公”和“公子”享受了农夫们的劳动成果。同样,著名的如《诗经·伐檀》这首诗更是发出了劳动者对剥削者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责问。《诗经》忠实而细致地描绘了从氏族公社转化来的氏族奴隶制度的民生情况,可以说是一首首饱含血泪的奴隶之歌。
在封建枷锁下,农民大抵是从以前的村社成员和庶人转化而来。先秦文献频频提到这类农民,说他们大约占有百亩之田。如所谓“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故家,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③这样一个农户,即使能够占有百亩之田,也过着极其低下的生活。
公元前594年,鲁国季孙氏掌权时颁布了“初税亩”的法令,开始了按田亩征税。战国初魏相李悝计算说,五口之家种田百亩,亩产一石半粟,收成一百五十石。除去十五石的“什一之税”,全年九十石的口粮,余粮用来穿衣还不足四百五十钱,至于疾病死丧之费更不必说了。所以,春秋末思想家老子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完成了历史统一的秦朝,颁布了“黔首自实田”的法令,使更多的自耕农民成为编户齐民,承担封建国家的赋役。农民三分之二以上的收成,即所谓“太半之赋”④,被秦统治者所攫占,以致“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
西汉自前155年以后,农民承担着三十税一的田赋,这种田赋主要的是谷物,另外还缴纳藳禾。而徭役更成为农民的祸患。汉代规定,自二十三岁至五十六岁的男丁,每年要到官府服无偿劳役一个月。不服役的,则交纳钱三百,由官府雇人担当。晁错估计,小农户为官府服役的“不下二人”,于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之外,承担官府各种杂役,不仅一年到头不得休息,而且经常妨碍农时。碰上水旱灾荒,“急政暴赋”,农民就只有陷入“倍称之息”的高利贷盘剥之中,以至“卖田宅,鬻子孙”⑤。
东汉贵族豪强对土地兼并猛烈,奴役着众多“徒附”(依附农民)。外戚梁冀专权之时,利用政治暴力公开掠夺,霸占几千良民,充作自己的奴婢,称他们是“自卖人”。继外戚而起的宦官集团,更是凭借政治特权而暴发起来的土地势力。汉桓帝初年的苏康、管霸占固“天下良田美业,山林湖泽,民庶贫困”,单超等所谓“五侯宗族宾客,虐遍天下,民不堪命”;甚至“多取良人美女,以为姬妾”,逼死人命,不绝于史书。
东汉豪族及其继承者——魏晋南北朝士族,他们利用分裂割据形势,激烈地争夺土地财富,农民所受的压迫剥削极为严重。如会稽“山阴一县,课户二万,其民资不满三千者,殆将居半。……凡有资者多是士人复除。其贫极者,悉皆露户役民”。史称:“浙东五郡,丁税一千,乃有质卖妻儿,以充此限。”会稽山阴县户口众多,人民资产的情形在浙东地区具有典型性,浙东五郡在扬州地区也具有代表性。山阴县贫苦农民全部家产不满三千的占课户的一半,浙东五郡农民出丁税一千,便弄得倾家荡产,足见农民贫困至极。特别是北魏统一以前,北方战乱相寻,灾祸不绝,造成我国历史上人民空前的流离转徙与大量死亡,饥民遍野,饿殍满道。
隋开皇年间,有些老百姓是“豆屑杂糠”以食。炀帝时,因封建统治集团苛暴的徭役和残酷的榨取,人民难以为生,“父母不保其赤子,夫妻相弃于匡床”。在父子、夫妇都不能相保的情况下,死亡甚多。
唐朝的赋税,除经常的租庸调而外,还巧立各种名目,多方榨取,迫得人民喘不过气来,农民不得不卖田典宅,妻离子散,辗转逃亡者相继,挣扎在死亡线上。“朱门酒肉臭,路有冻尸骨。”唐朝思想家、文学家柳宗元在永州所著的《捕蛇者说》,借捕蛇者之口,发出了“苛政猛于虎”的悲愤之声。
北宋淳化四年,两川大旱,官府赋敛急迫,逼得农民失业,不能自存。
南宋政府的赋税急剧猛增,除正税外,有所谓和籴米与正税等。还有什么“对籴”、“借籴”、“补籴”,向农民反复讹诈。同时,还不断实行预借的办法,逼迫农民提前交纳赋税。农村中的第四、第五等户“多是掘草根而食”⑥。
明代随着土地兼并的激烈进行,大多数田产落到了王公贵族、官僚地主手里。按道理说,农民失去了土地也就不该再承担田税,实则不然,由于国家财政的破产和为应付日益增多的军费开支,赋税加派不已,小民“产去粮存”,“以致阡陌其田者无升合之税,税至数十石者地鲜立锥。”
上文剪辑的这些历史片断,只能算是冰山一角。通过这些片断,虽说不能直接触摸与理解当时民众的生活感受,但可以体贴地理解当时社会的真实状态。
整个封建时代,也或多或少地出现过统治者重视民生、改善民生的现象。在封建制度下,农民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和少量的生产生活资料,但是这远不能满足农民阶级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农民阶级需要依靠租种地主阶级的土地来维持生计,这样,封建社会的民生问题出现了,就是解决减租和农民吃饭的问题。在建朝之初,统治阶级对农民基本都是执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策略,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农民安居乐业,出现“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康乾盛世”的太平景象。但是大多数时期,地主阶级和奴隶主阶级一样,他们最关心的是从农民身上如何榨取更多的血汗。汉高祖的“休养生息”、光武帝的“光武中兴”、唐朝杨炎提出的两税法、宋朝王安石变法、明朝张居正提出的“一条鞭法”、清朝雍正年间实行的“摊丁入亩”等政策的调整,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当时社会的相对稳定与和谐,实属难能可贵。但在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封建剥削关系下,解决农民耕者有其田问题是根本不可能的,实际上减租也是不可能的,相反是增租和苛捐杂税,给广大农民造成极大痛苦。民生希望彻底破产的时候,脱离了土地的农民,为了生存下去,在万般无奈之下被“逼上梁山”,演绎了不知多少次波澜壮阔的起义。尤其是两宋时期的“均贫富”和明末时期的“均田免粮”等农民起义的口号,都直接表达了农民阶级渴望获得土地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农民起义虽被镇压了,但新王朝的统治阶级又重新卷入了封建制度的漩涡。每个新王朝不但承袭了旧王朝的各种规章制度,而且往往变得更加专制。
结 语
通过翻检历史典籍,我们发现民生问题在中国历史长河中很少受到过统治者真正的重视,无论是封建盛世和还是农民起义都无法改变封建制度的本质,也就无法彻底解决封建时代的民生问题。相反,民不聊生似乎成了中国历史的一种常态。生活在秦始皇统治下的“黔首”与生活在两千多年后大清朝统治下的黎民百姓,除了在服饰、装束、用度上有一些差异之外,其生活的实质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
1大禹治水
2秦国开凿郑国渠
3西汉初期的惠民政策,文景之治中曾采用三十税一的政策,税收比例相当的低。
4曹操的屯田制,军队屯田减少了农民负担。
5两汉时期也有很多治理黄河的实例
6诸葛亮发展蜀锦产业,也向少数民族地区传播,改善他们生活。
7北魏孝文帝均田制
8唐朝前期的租庸调制度
9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等
10元朝贾鲁治理黄河
11明朝前期也有一些惠民政策,后期的一条鞭法等等
12清朝的摊丁入亩制度,几代皇帝对水利的重视等等
1847年,我国首次发行第一张报纸:《申报》;1872年,商务印书馆在上海创立;19世纪60年代,英国人在我国修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条铁路:唐胥铁路;1910年,詹天佑修筑了我国第一条自行设计的铁路:京张铁路;民国建立后,要求国民剪掉满清时候的辫子;1915年开始的以陈独秀为首的新文化运动,在全社会掀起了一股用白话文表达与写作的热潮;1919年5月下旬,五四运动爆发之后,工人支持学生运动,纷纷罢工罢市,推翻了陆、章、曹等卖国贼;1927年,毛泽东发表《湖南农民调查报告》,随后在秋收起义建立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提出了土地革命思想,使农民分得了土地,与此同时,邓小平、方志敏等也建立根据地,推行土地革命,革命如燎原之势;抗日战争期间,上海、南京等地有国际组织开设的人道主义庇护站,著名的有拉贝开设的庇护站;解放战争期间,我党继续推行土地革命政策,民众积极支援革命;在国民党统治末期,由于资本家对物资的屯积,发生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发行金圆券,结果改革失败,国统区物价飞涨,大米油条值十万。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大动荡大变革时期,旧的制度受到严重冲击而礼崩乐坏。许多诸侯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变革,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发生了较大变化。许多有见识的政治家思想家结合当时发生的许多兴衰成败的历史事件,不断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对民本思想有了深化和发展。
春秋时期的突出点就是明确地认识到政权的存亡与民众的向背的因果关系。如沈尹戌总结梁国被秦国所灭的原因是:“民弃其上,不亡何待。”直接明确地认为民众的好恶和向背决定着事情的成败,决定着国家的兴衰和君主的安危。这一时期,一些明知的执政者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国君及其政权只有做到利民、爱民,方能国运长久,否则就会众叛亲离,身死国亡,政权易主。所谓“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周内史曾对周王说:“不亲于民而求用焉,人必违之。离民怒神而求利焉,不易难乎!”-所谓“仁所以保民也……不仁则民不至”。特别是孔子提出了“仁”的学说,主张“仁者爱人”,“泛爱众而亲仁”,要求当政者体察民情,爱惜民力,反对苛政和任意刑杀,把对民众作用的重视和实行爱民利民政策提到了新的高度。
当然,春秋时代的一些统治者所提倡的利民爱民,并非出于为民众谋利益的大公无私的目的,主要是出于维护和巩固王权统治的目的。即便像孔子那样的大思想家,其主张也不能不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他认为只讲利民爱民是不够的,还必须让民知礼守礼,维护好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秩序,以保证民众生产的财富为国君和国家所用,以达到利君的目的。所以,孔子强调国君为本,民众为末,这是他们的君本位思想。
春秋后期,齐国宴婴曾说:“君民者,岂以陵民?社稷是主;臣君者,岂为口实?社稷是养。”他提出国家利益高于和重于君主利益,为民本思想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战国时期,对于国君和民众的关系的认识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首先是儒家学派的孟子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民贵君轻”的思想。他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他认为国君可以变换,政权可以更替,只有民众是长久的。
此外,战国时期的管仲等人的民本思想也是比较进步的,如“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他们对君主如何处理与民众的关系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当政者重视和尊重多数民众的意愿,顺民心,合民意,与民众融为一体,从而实现国泰民安。他们认为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国君有善政美行,即可得到民众的赞誉,若有恶政秽行,就会受到民众的谴责。<<管子>> 中有一段话说:“以天下之目视,则无不见也;以天下之耳听,则无不闻也;以天下之心虑,则无不知也。”认为国君若能真正听取和采纳广大民众的好意见,并付诸实施,便是能以天下之耳目视听,便能成为开明的君主。这些学说对民本思想有了极大的丰富和发展。
战国时期的民本思想在统治阶层已较为流行。“苟无岁,何以有民?苟无民,何以有君?”明确民当为本,君当为末。荀子曾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形象地说明了民众在君民关系中的主导地位。
这种保民、利民、爱民、富民的民本思想,经过历代政治思想家们不断地抽象和升华,被后人概括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经典论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于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也当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中国古代有关民生的改革有哪些?
本文2023-10-03 13:15:21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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