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社会,“盐税”为何关系着国家的命运?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03浏览:4收藏

在封建社会,“盐税”为何关系着国家的命运?,第1张

在我国古代,盐、铁是国民经济的两大命脉。为此,历代封建王朝尽“管天下盐铁”。就食盐言,实行专卖,控制生产、运输及销售三大环节,为国家开辟财源,增加国库税收,以巩固封建政权的统治。

中国封建社会各朝代对盐业的干预和控制谓之“盐政”。同时,有一套管理、规范食盐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制度、条例、法令等,又谓之“盐法”。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历代有关盐政、盐法变化繁多,不断翻新,令人眼花缭乱,但是,其实质无非是在盐利上打尽主意,企图借此增加财源。

一、盐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盐利在国家财政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保障国家对盐税稳定的财源,因此,历代官府从中央到地方设置了各种管理盐及盐业的机构,委派了各级盐官。盐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仅次于田赋,有时甚至超过田斌,成为封建政府财政的强大支柱。

春秋之时,管仲大兴盐铁之利,国家对食盐产、运、销专管,寓赋于官府盐价之中,以增加国税收入,于是,齐国变富,称霸诸侯。秦国商鞅变法,主张盐铁官营,专山泽之利,管山林之饶,收到了显著成效,“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解决了“军旅之费”“国赋之急”。

唐代“安史之乱”造成了财政危机。刘晏(718-780)盐政改革,当家善财,使盐税占据国家财政收入的一半,缓解了“府库空虚,用度不足”的燃眉之急。

宋代盐课猛增,北宋庆历中盐课为715万缗,至南宋绍兴末高达2100万缗,比唐大历末增加4-5倍。故宋人说:朝廷大费,全借盐荣之利。四川井盐课税,则是川省地方政府财政重要来源,北宋初岁收80万缗,南宋绍兴年入400万缗。盐税成为两宋财政支柱。清代尤其清后期,田赋、盐赋、盐税、关税、厘金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如清光绪末,全国盐税总计为2400万两,约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12%左右。

二、盐与人类史前文明的密切关系

食盐乃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无论贫富,男女老幼,人人都是要吃的。因此,盐的供求弹性甚小,不管盐价贵贱,均可售卖。封建统治者正是利用盐的这一特性,大即搜刮和骤集财高,以巩固其封建政权。在我国数千年历史的古代王朝中,对于盐及盐产地权力的控制,已成为民族发展、建立霸权、朝廷更替,国家兴衰的一个重要因素。

盐对人类社会产生重大的影响,最先可以追到史前时期。据考古发现和人类史学研究证明,早在初民时期,盐及盐业,与人类发展和史前文明有着密切关系。

在我国,华夏各民族的聚居和分布,特选定在山西解池盐湖周围一一黄河三角地带的数百千米地区。如尧都平阳、舜都蒲阪及禹都安邑,均建立在解池附近地带。黄河、长江流域考古新发现,史前时期聚居的人类及文化遗址,往往与这里的天然盐湖、盐池、盐泉及岩盐有关。在原始社会生活中,盐成为影响人类聚居和分散的重要因素。于是,黄河流域成为华夏民族的摇篮,长江流域(如川东)又成为人类史前文明的发祥地。

远古时期,虽然人类文明发展程度高低不等,但是,无不与食盐产地取之便利与否密切相关。在非洲肯尼亚北部的图尔恰纳湖,即是一个产盐的巨大咸水潮。于20世纪60至80年代,考古学家利基夫妇及其子理查德利基,先后在湖的周围发掘出190多个史前人类的智骨化石,4000多件各类动物化石。因而,这里亦被称为人类文明的摇篮之一。

三、盐在封建社会关系着国家政治、军事、政权

在我国进入阶级社会,尤其是进入封建社会以后,盐及盐业对社会民生、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文化等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史前时期。乃成为涉及国家兴衰、政权更替的一个重要原因。

春秋时期,齐国地处海滨,著称“海王之国”,盛产盐鱼。齐相管仲充分利用这一自然资源,主张通商工之业,便盐鱼之利,资生之富,充盈国库,国势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终于取得“九合诸侯,称雄五霸”的伟业。

西汉时,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垄断盐铁,聚集财富,“夺民之利”,“财或累万金”,盐利成为国库的重要支柱,由此实现了安邦治国,出现了中国封建社会“富国强兵”、社会经济繁荣的第一个高峰阶段。

唐代中后期的盐业,对维持唐王朝的生存和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但也对唐王朝的衰败和灭亡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唐朝的繁荣和强大,在玄宗时期,达到了鼎盛。自此,唐朝的衰落也开始了。在由盛到衰的大转变中,爆发了“安史之乱”。暴乱使社会经济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国库空虚,财政窘困,中央集权遭到沉重打击。

唐王朝为了加速恢复和增加财源,于是,在唐肃宗和代宗时期,委深由度支转运使第五骑和刘晏两位理财家,先后对食盐的产、运、销进行重大的改革,广开财源,资生致富,“国用充足,而民不困”,。达到了唐代历史最高水平,满足了军国急需,为平定“安史之乱”,对唐朝经济的复苏、中央政局的稳定,起了积极的作用。

唐末,盐法紊乱,盐价日增,“以谷数斗,易盐一升”,百姓买不起昂贵的官盐,只得去买盐价便宜的私盐,于是,全国各地私盐盛行。唐政府为了保证对盐利的垄断,制定严酷的盐法,“私盐死囚”。残酷的镇压并没有消灭盐的走私,相反,私盐贩越来越多,力量越来越大,他们组织武装携带武器护运私盐,公开与唐王朝相对抗。其中,私盐贩的首领,就有黄巢和王仙芝。

黄巢领导的农民大起义,历时长达十年之久,沉重地打击和动摇了当时的封建统治,自此,唐王朝名存实亡。史称:王室日卑,号令不出国门。唐朝后期,藩镇割据,盐产基地大部分都被藩镇占领了,盐利也多被截留。各地藩镇倚杖盐利,扩充势力,兴兵拥武,形成独立王国,同中央分庭抗礼。于是,唐政府盐利入库大大减少,财政亏空,国势衰落。尤其经过唐末黄巢起义风暴的打击,唐王朝已完全崩溃,只剩一个空壳,最终被把持河中两池盐利的最大藩镇朱全忠灭亡,从此,结束了唐王朝的封建统治。

宋代推行的“折中”法,借以控制食盐的生产和专卖特权,为着政治、军事服务。宋王朝为保卫边疆不遭外来的侵犯和国家的安全,在沿边驻守重兵防范。当时,为了解决边寨军需的困难,令盐商向边军输送粮草或其他物资,按里程远近计价。然后发给盐引(即领取盐的凭证)到指定的生产盐场领盐贩卖,名曰“折中”。

明代实行的“开中”法,仍是宋元以来召商输于边,以济军粮的继承。 “开中”法的实施,对于国家保障边储和军需有着积极的意义。因此,无论“折中”盐法,或是“开中”盐法,说到底,还是为巩固封建政权服务的。

四、盐在军事方面的功用

军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标志。盐在军事方面的功用,还突出地表现于盐利作为军费支持战争。

1644年,清军入关后,福临定都北京,建立清王朝。这时,因战乱的破坏,社会经济残破不堪,全国还未统一,政权尚不巩固,为此,清廷认为,盐业攸关国计民生的大事,关系军国急需。于是,清政府采取各种举措,以积极恢复和发展盐业,同时,盐课也大增,如顺治初年盐课仅有五十六万银两,到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增至二百七十六万银两,至乾隆十八年(1753年),达到七百零一万银两。清初,盐业初步的复兴和发展,丰厚的盐利充裕国库,有力地支持了全国统一大业——平定“三藩”、平息准噶尔叛乱、收复台湾以及抗击沙俄的入侵,稳定了清王朝政权。

清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天国革命的风暴,席卷神州大江南北,农民政权定都南京(改名天京),同北京清政权对时。于是,清王朝大为震惊,惊慌失措,急忙乞求外国侵略者的积极支持,并组织和调动大军联合血腥镇压农民军,加之太平天国领导集团的错误,最终导致了这场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失败。清王朝调动大军进攻和围剿太平天国运动,先后长达14年,所耗庞大的军费开支,其中包括征收的盐税在内,当时,任两江总督、湘军统帅,为清王朝镇压太平军立下汗马功的“一等毅勇侯”曾国藩在《曾国藩家书》中云: “凡邻盐入我淮引地面,每斤取钱十文”。当然,家书中提供这方面佐证,不是全部盐利供给军费,而是盐税的一部分,即可见一斑。

参考文献:

《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二“减盐铁价赦”

《明史·食货志四》

《清史稿》卷一二三“食货志四·盐法”

彭泽益:《盐业与盐业史研究》

都说明朝亡于万历,满清亡于乾隆,北宋亡于徽宗,东汉亡于灵帝。那唐朝亡于何人之手?实际上,立国287年的唐朝亡于唐僖宗。

公元873年秋,唐懿宗病入膏肓。 两个太监刘行深和韩文迎时年仅十二岁的唐懿宗第五子普王李俨(后改为李煜)为皇太子,中国封建时代有三次宦官时代,东汉,唐朝和明朝,而唐朝最为猖獗,立太子不是老皇帝说的算,而是太监说的算。死太监不仅杀了老皇帝,还把唐懿宗其他杀五个儿子都给杀了,以绝后患。只皇太子李俨继统,是为唐僖宗。大唐第十八位皇帝,僖宗12岁登基,登基以后,就加封拥立自己的宦官为公爵。

如何评价唐僖宗这个少年天子呢,四个字就可以形容,昏庸无道。 12岁登基的唐僖宗根本就没有进行系统的文化教育,所有的教育都是大太监田令孜教育。田令孜为中尉(卫戍区司令),掌握长安禁军大权。唐僖宗把国家政务一律委托给田令孜,而且喊田令孜为"阿父"。整个朝堂的腐败可想而知了。唐僖宗登基以后, 史载:"自懿宗以来,奢侈日甚,用兵不息,赋敛愈急。关东连年水旱,州县不以实闻,上下相蒙,无所控诉,相聚为盗,所在蜂起。州县兵少,加以承平日久,人不习战,一与盗遇,官军多败。唐朝也算作到头了。

官逼民反不得不反,55岁多次考“公务员”不成,私盐贩子黄巢率数千起兵造反,终于联手敲响了唐王朝的丧钟 。那时候贩卖私盐和现在贩毒一样都是恶性犯罪。唐僖宗继位后,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牛李党争,所有的危机已经全部爆发了,而唐僖宗对此却毫无知觉,就算是知道,他大概也不会去管。

历朝历代对于贩卖私盐都是严惩不贷的,在唐代贩盐一石就处死。唐朝的盐税是政府收入的重要进项,但越是禁止贩卖越多,毕竟属于暴力 而且贩盐者为对抗官府,多是武装贩盐,其实就为日后暴动作了事实上的准备。 黄巢,善击剑骑射,稍通书记。黄巢屡考公务员未得中,这一点和洪秀全很像,封建时代两大流寇就是黄巢和李自成。

公元876年,王仙芝,黄巢率军起兵造反。八月攻取江陵。唐僖宗慌忙派神策统军使宋威为荆南节度招讨使,以中使杨复光(太监)为监军,齐诸路大军前往征讨 。宋威一开始打的不错,连战连捷,在沂州(今山东临沂)城下大破王仙芝,没过几天,王仙芝又出现了,率军攻掠申、光、庐、焘、舒、通等州,东都震动,在无法剿灭的情况下, 唐僖宗只得诏安,但问题是只诏安王仙芝一人。但黄巢等人不干了,借机鼓噪。王仙芝无奈只好再度造反,二贼本分两路,王仙芝兵取陈州、蔡州,黄巢掠齐州、鲁州,并攻入涿州。

公元878年,王仙芝再度接受杨复光诏安, 向官军投降。这王仙芝也是死催,由于前次招安失去信任,唐将宋威嫉妒杨复光的招降之功,不许王仙芝“招安”,斩杀了这几个已经"弃暗投明"的贼头,王仙芝听说自然不干,再度凡是反叛, 发兵攻洪州,但被宋威在黄梅杀败的大败,王仙芝在阵中被宋威所杀。黄巢就此成为这支起义军首领。

王仙芝以后,起义军拥立黄巢为"冲天大将军",改元"王霸"。黄巢颇通兵法。率领大军连克沂州、濮州。朝廷大军可以说是连连战败,唐僖宗招安黄巢,授其为右卫将军,但黄巢再也不上当,采用游击战术,流动作战连续攻陷朗州、滑州,宋州、汴州,实际上已经掌控河东、山东数座州郡,聚集大军十万余人 ,随即下淮南,攻虔州、克吉州、占饶州、取信州。更关键的是,淮南是唐朝“经济中心”。而且漕运被一旦被黄巢掐断,唐朝就真完了,于是,唐僖宗下诏调任高骈为镇海节度使,与黄巢作战。

镇海节度使高骈兵法大家,率领的又是唐朝禁军,打的黄巢抱头鼠窜,黄巢打不人家就跑,所以立即引兵攻浙东,南下进攻福建诸州 。年底黄巢攻占福州。高骈派大将张槎、梁缵等人,分道出击黄巢,又给黄巢杀的大败,黄巢反正是打不过就跑,扭头取广州。 黄巢流动作战虽然灵活,但没有稳固的根据地,这也是他日后败亡的原因。黄巢占据广州,就行割据一方独自为王,便上表请唐僖宗为广州节度使。

唐朝君臣商议同不同意招安,有同意的,有反对的。由于黄巢曾经反复无常,朝廷最终同意招安,但给了一个虚职,黄巢得知消息以后,大怒。又开始劫掠四处州郡,唐僖宗得知消息以后也是火冒三尺, 立即让黄巢的老对手高骈为淮南节度使,刘巨容为山南节度使,周宝为镇海节度使,三个军区司令歼灭黄巢。黄巢见敌人势大,带兵直取北上,一天就攻克荆襄重镇长沙),"流尸蔽江而下。同时,大军乘胜直逼江陵,号称五十万,旌旗蔽日,天下震动。 最初,唐僖宗让宰相王铎任荆南节度使坐镇江陵。抵御黄巢,这位守土有责的王宰相见势不妙, 让麾下大将刘汉宏守江陵,自己率军躲到了襄阳(今湖北襄樊),声称要与山南东道节度使刘巨容合军。这刘汉宏也不傻,自然也不会当替死鬼 ,带兵离开江陵。离开之前,自己先行劫掠一番。官军变为地地道道的土匪。

黄巢率大军直扑襄阳,却在荆门被山南节度使刘巨容杀的大败而逃,一直跑到江陵,大军只剩下十分之一、二。 此时,假若刘巨容穷追,黄巢等人必死无疑,但刘巨容却说:"朝廷喜负人,有急则抚存将士,事宁则弃之,或更得罪,不若留贼以为富贵之资"。说白了就是养寇自重 ,但这位刘节度使说的也是大实话,黑暗政治之下,要求忠臣能将力挺社稷,却也强人所难。这下就让黄巢缓过气了,黄巢大军攻下重镇武昌,并劫掠饶、信、宣、杭等富裕十五州县,聚众至二十万,黄巢势力由衰转盛。

天下纷乱之际,已经十八岁的唐僖宗好骑射、剑槊、法算,至于音律,欲博,无不精妙。"小伙子能文能武,脑子好使得不行,光"法算"一门,就包括有《孙子》、《周髀》、《五经算》、《缀术》、《缉古》等多门学科。一学就会, 但唯独不会治理天下,公元880年六月,黄巢军内又爆发瘟疫,高骈派人立即进击贼军,黄巢故技重施,上书朝朝廷招安,高骈不傻,但想借招安诱杀黄巢,假装答应黄巢请求,让这位贼头自己送上门请降,然后杀之以得平贼首功 。可惜,黄巢没有中计,高骈气得半死,立即派兵攻打黄巢,但锐气已失,双方开打,唐军一败涂地,高骈麾下第一大将张璘也死于乱军之中。

公元880年八月,黄巢大军从采石矶横渡长江,包围高骈根据地天长县和六和县(今江苏六合) ,高骈麾下主将有人建议:"朝廷安危,全依高公,现贼军数十万长驱乘胜,如入无人之境,正可据险要之地忽然对之加以击灭阻拦,倘使贼军一带长淮,不可复制,必为中原大患。"高骈同意这一建议。但高骈好道,很是迷信。经常给他算命的一个“大仙”吕用之道:"高公您先前已多次立下大功,现黄贼未灭,朝中已有人对您说三道四,假若贼平,则功高震主,位居不上之地,想求平安也不得啊。现今之计,不如握兵观势,自求多福。 吕用之一席话,正切中他的心病。于是,高骈再也不敢出兵,"但命诸将严备,自保而已"。

高骈畏敌避战,引发朝廷不满,于是唐僖宗下诏切责他保境不战。高骈上表诡辩,后来以患病为由不再出兵。 高骈对外说,黄巢聚众六十万,黄巢自称才十五万。由于高骈龟缩不出,黄巢大军直杀入河南境内。目标直指东都洛阳 。黄巢兵临城下,唐僖宗才开始着急,面对对宰相痛哭流涕"。祸至而忧,早干啥去了,由此也看出唐僖宗是无能之辈。 但唐僖宗“阿父”大太监田令孜还挺有胆,推荐左军马将军张承范、右军马将军王师会以及左军马使赵珂三人率神策军守潼关。

公元880年底,黄巢大军攻陷洛阳。 再看长安守卫情况。张承范等将领率神策军(最精锐部队)自长安出发前往潼关拒守。"神策军士皆长安富家子,赂宦官窜名军籍,厚得禀赐,但华衣驽马,凭势使气,未尝经战阵。闻当出战,父子聚泣,多以金帛雇病坊贫人代行,往往不能操兵。"这些体格极棒、装备精良的恶少们真要动真格的,怯如瘦鸡,竟然花钱买浑身是病的乞丐们代替他们去打仗,可以想见战斗力之弱。 这样军队自然不能打仗的。张承范率部至潼关,军需只携三日粮。潼关雄险,易守难攻。

黄巢率军猛攻潼关。张承范凭险坚守,箭矢用尽,搬石击敌,仗打得十分艰苦。巨大的关楼下,本来有一道深沟成为天然的防御工事,贼军使用刀枪驱赶一千多名无辜的百姓跳入深堑之中,再派人掘土填埋,活人加上泥土,终于填平大沟。贼兵踩着还在不停蠕动的地面一冲而过,向关楼投掷火炬,"关楼俱尽"。 另一方面,张承范的八百军士还未赶到"禁阬",黄巢贼军已经络绎不绝地从出口处往外冲,直扑潼关。内外夹攻下,长安的大门终于被攻克,潼关失守。黄巢进逼长安。

听闻黄巢已入关,宦官田令孜眼见长安不保,田令孜忙率五百禁兵,簇拥唐僖宗从金光门出宫,只带四个王子以及八个受宠嫔妃。其他人一律不管,皇帝既然逃跑,长安顿时的大乱。当天傍晚, 黄巢前锋将先入长安。立即露出贼人本性,"各出大掠,焚市肆,杀人满街",长安居民,终于遭遇了地狱般的恐怖。不久,黄巢在含元殿称帝,国号大齐,改元金统。

黄巢刚刚登基不久, 大唐各路勤王大军陆续到来,包围长安城,大齐皇帝黄巢大败而逃。 这时候,黄巢部将朱温眼见黄巢败局已定,向唐僖宗投降,被封为右金吾大将军,赐名全忠。但这人一点都不忠。唐朝就亡于此人之人(推背图猪上书)。黄巢从长安逃跑以后。这位"皇帝"仓惶之下,最终逃到泰山附近的狼虎谷躲藏 。而黄巢外甥林言不想死,趁黄巢不注意把黄巢脑袋砍下,又杀掉黄巢的"皇后"与"皇太子",一并砍下头颅。然后,林言自骑一匹马,把十来个血淋淋的首级串起来搭在另外一匹马上,下山向唐将时溥投降。 时溥当然也大喜过望,立即把黄巢外甥林言也给杀了,算做自己的功劳。然后,他马上用黄锻锦盒把黄巢等人的脑袋泡上水银,遣人飞速送往成都呈唐僖宗报捷。黄巢贼寇折腾近十年,终于至此告一段落。

公元882年,唐僖宗从成都返回长安,入住长安才一个月,唐僖宗崩于武德殿,时年二十七。他在位的十五年,算把唐朝家底折腾算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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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唐代税赋制度的变迁研究

唐代税赋制度的变迁研究

——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MG1002019 李乾佑 西方经济

摘要:法唐朝税制先后有两种,一是租庸调制,一是两税,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是由于外部环境的改变而转变的,这两种税制都促进了唐经济的发展,而租庸调到两税法也有必然性,这种必然性可以用新制度经济学的范式来解释。

关键词:租庸调制 两税法 均田制

引言

唐朝的税赋制度共先后共实行了两种,前期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租庸调制,但是随着土地的兼并,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不能再实施,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两税法正式颁布实施。对于从租庸调制到到两税法的变迁,可以用新制度经济学范式解释(王劲迄,2008),在对均田制、租庸调制和两税法分析时,都是用经济学特有的研究方法,先列出初始约束条件,然后在此基础上求得制度均衡解。将一些经济史的问题内生到新制度经济学体系中去研究,从而用全新的视角加以审视和诠释,揭示出均田制下的土地产权实质上是一种低效的残缺产权, 随着人口、战争等外生变量的变化,以均田制为基础的租庸调出现了制度危机,此时必须引入新的两税法赋税制度,才能使制度结构重新恢复稳定均衡。还有一种观点是利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来解释两税法替代租庸调制(朱红琼,2008),认为唐中叶以两税法替代租庸调制是,是一种“帕累托改进”,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在权衡各自的收益成本后做出的选择。本文通过对租庸调制和两税法各自特点的分析,并结合唐朝当时的外部环境(其他制度、人口等)来说明问什么唐中前期实施租庸调制而在中后期实施两税法。

租庸调制 唐朝的租庸调制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上的,均田制从北魏开始实施,唐代均田制相对北魏时期有了一些变化,明确取消了奴婢、妇人及耕牛受田,土地买卖限制放宽,内容更为详备。综合武德七年(624)令、开元七年(719)令、开元二十五年令等记载,均田制主要内容为:唐代均田制的主要内容是: 其一,对百姓授田的规定。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和丁男,每人受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老男、残疾受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受口分田三十亩;这些人如果为户主,每人受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三十亩。杂户受田如百姓。工商业者、官户受田减百姓之半。道士、和尚给田三十亩,尼姑、女冠给田二十亩。此外,一般妇女、部曲、奴婢都不受田。其二,对贵族官僚受田的规定。有爵位的贵族从亲王到公侯伯子男,受永业田一百顷递降至五顷。职事官从一品到八、九品,受永业田六十顷递降至二顷。散官五品以上受永业田同职事官。勋官从上柱国到云骑、武骑尉,受永业田三十顷递降至六十亩。此外,各级官僚和官府,还分别领有多少不等的职分田和公廨田,职分田的地租作为官僚俸禄的补充,公廨田的地租作官署的费用。这两种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其三,对土地买卖的规定。贵族官僚的永业田和赐田,可以自由出卖。百姓迁移和无力丧葬的,准许出卖永业田。迁往人少地多的宽乡和卖充住宅、邸店的,并准许卖口分田。买地的数量不得超过本人应占的法定数额。

唐代均田制虽然是北魏以来均田制的继续,但由于历史条件的不同,特别是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以及唐代国家占有土地的减少,和社会阶级状况的变化,产生了不少特点:第一,土地占有的等级规定,更加层次分明,多种多样。以民户而论,年龄、职业、家庭、身份、健康状况和区域(宽乡、狭乡)之别,都成为占有不同数量上地的根据。同样,官吏受田,单就永业田一项,就有二十个等级。因而,唐朝实行的均田制,是一种以贵族为主体的封建土地等级所有制。虽然这种等级的土地所有制并不具有绝对的约束力,却是“明其经界,

定其等威”的表现。根据这些规定,封建主有“优复蠲免”的特权。从唐朝初年那种“贵贱有章”,“车服田宅,莫敢潜逾”的封建等级秩序看,唐政府对于封建土地等级所有制是竭力维护的。第二,均田令规定“易田则倍给“所反映的二辅制、三圃制等耕地分区耕作法;工商户受田的规定,以及租赋征收粟、稻、绢、布、丝、麻等生产物的事实,说明了唐代前期农业生产力水平仍比较低下,农业与工商业尚未完全分离独立,社会分工还未扩大。显然这种田制在唐初得以延续,是与生产力不甚发展,商品经济还比较微弱的状况相适应的。第三,“杂户”受田同于百姓,“官户”半给,奴婢、部曲和一般妇女不予授田。这种情况,反映了隋末农民战争后,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化。“杂户”身份有所提高,待遇同于百姓。大量奴婢、部曲获得解放,数量日益减少,已无授田必要。官僚地主通过“均田”普遍获得大量土地,如前代通过奴婢或牛受田的办法,也无必要。第四,均田令中规定“凡授田,先课后不课,先贫后富,先无后少”的原则,既对拯救贫乏、缓和矛盾有一定作用以能维持唐朝的财政收入,防止农民逃亡,将农民固定于土地之上。第五,唐朝初期,唐令规定不允许买卖永业田或口分田。在唐高宗时才允许买卖永业田或口分田,导致土地兼并和均田制的瓦解,建立在均田制制度上的全民预备役制度也瓦解了,不得不在唐玄宗时采取招募的军事制度。

租庸调制的内容:租庸调制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此制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它的内容是:每丁每年要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做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做调;服徭役二十天,是为正役,国家若不需要其服役,则每丁可按每天交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交足二十天的数额以代役,这称做庸,也叫“输庸代役”。国家若需要其服役,每丁服役二十天外,若加役十五天,免其调,加役三十天,则租调全免。若出现水旱等严重自然灾害,农作物损失十分之四以上免租,损失十分之六以上免调,损失十分之七以上,赋役全免。隋朝沿用北魏以来的租调制,租调数量比北周轻,农民服役时间也短。后来又规定" 民年五十,免役收租",即交纳一定的绢代替服役。唐朝在隋朝的基础上,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税体制,实行租庸调制。唐朝的租庸调制不再有年龄的限制。唐初施行两税制时,运作良好,人民生活安定。租庸调法是在均田制基础上实行的主要赋役制度;是我国两千多年来各朝代所实行的实物税的总结;是我国封建社会前期税收制度的集成。它是源于北魏到隋朝以均田

制为基础的租、调、力役制度。“租”,这种按田以农作物为课征对象所收的税,自夏朝以来早已有之。而“调”这种以手工业品为课征对象所收的税,与东周时代的“布缕之征”属于同一类。“调”的名称,较早曾见于东汉明帝的诏令之中,到了东汉末年,曹操便正式普遍征收了户调。当时调的负担是每户绢2匹,绵2斤。至于代役租形式的“庸”,周期已有原始力役形式的开端,至唐始改为实物征课,以直接形成国家财政收入,在我国封建税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公元619年3月6日初定租庸调法,规定:每丁每年缴纳“租”栗二石,“调”随乡土所产,每年缴纳绢(或绫、拖)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此外,每丁每年必需服徭役二十日,有闰月加二日;如果不服谣役则可以纳绢或布替代,每天折合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叫作“庸”。若国家有事须增加服役者,凡加役15天,免调,加役30天则租调俱免;每年的额外加役,连同正役,不准超过50天。租庸调法还规定出依照灾情轻重,减收或免收租庸调的具体办法。公元624年又作了详细规定:丁男每年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作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作调。每丁每年服徭役二十天,如不服役,每天输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称作庸,也叫“输庸代役”,官僚贵族享有免交租庸调的特权。租庸调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前提的,均田制规定每个成丁的农民都受田一百亩,因此国家征收租庸调就只问丁身,不问财产。

对于这种建立在均田法田制基础上的租庸调税制,是以“人丁为本”征收的,唐德宗的内相陆贽曾把它概托为三句话,即“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北魏、北齐、

北周皆调绢一匹,唐则减为二丈,只相当于前代的一半;北魏规定男十五岁即成丁,纳租调,北齐、北周是十八岁,唐则定成丁年龄为二十一或二十二岁。成丁年龄提高后,原先十八岁授田的规定没有改变,这样农民在达到授田年龄后,就可以有三、四年不纳租调,这也是一种减税的政策。

租庸调税制就其本身来说并不复杂,在执行中,由于岁有丰歉,人有迁徒老死,管理却也繁琐。但是由于大体上做到了在农民内部实现均田均税,到了玄宗开元、天宝时期,唐朝的户口已增加了3倍,达960万户;政府每年租税收入已达到钱200余万贯,粟1980余万石,庸调绢740万匹,绵185万余屯(每屯为两),布1035端(每端为5丈),为唐王朝聚敛了巨额的财富。在租庸调制以外,又将地税和户税定为常税,增加了交纳钱粮的数量,使户、地两税在政府收入中的地位大大重要起来。据天宝年间计帐统计,地税每年达一千二百四十余万石,户税二百万贯,资课及勾剥约四百七十余万。这三项收入大约占政府财政收入的一半,和租庸调所征约略相等。但这无疑也扩大了纳税者的负担面,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土地买卖和兼并的盛行,均田制逐渐遭到破坏,政府又不断加重赋税,致使许多农民破产逃亡,政府控制的纳税人数越来越少,财政收入也随之减少。这样,租庸调制行已无法继续下去,租庸调法遂于德宗建中元年(780)为两税法所代替。

两税法

(1)两税法的由来

两税法之名由来大历十四年五月,唐德宗即位,宰相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到次年(建中元年)正月,正式以敕诏公布。这便是唐代两税法的产生。关于两税法的得名,有一种说法是,它包括户、地税两种税。而因此得名,但黄先生认为这并不恰当,在唐代只要是一年两度征收的都可称为“两税”,王仲荦先生也说,只要一个赋税分为两次征收,都可以带上“两税”这一名称。杨炎实行的“两税法”,不论是户税还是地税,都是分夏秋两次征收,似乎可以作为采用两税法这一名称的理由,但是这并没有否定掉因包括户税和地税而得名的可能性,不得不说是王先生的一处遗憾。黄永年先生举出了证据,在实施两税法的建中元年正月五日赦文、二月十一日起请条和纪事里,赦文和起请条中讲到“计百姓及客户,约丁产,定等第,均率作年支两税”、“据旧征税数及人户土客,定等第钱数多少,为夏秋两税”,纪事中则说“记人产等级为两税法”,三者用词大体相同,可以看到,实际上是由于年支夏秋两税而得名为“两税法”。而有关两税法是否包括户税与地税两种,曾经也存在争议(就现在读到的论文来看,大多都支持是两种税种皆有)。依旧是建中元年二月起请条里为我们提供了证据,两税所定内容为“当州府应税都数及征纳期限,并支留、合送等钱物斛斗”,其中“钱”指的便是户税钱,而“斛斗”指的便是起请条里前面曾言的“应科斛斗,请据大历十四年见佃青苗定额均税”的地税。可以看到,地税的处理方式比户税要简单,户税还需要重新“计百姓及客户,约丁产,定等第”,相对较为复杂,故在赦文、纪事里都有着重提及。

(2)两税法实施的目的

在《六至九世纪中国政治史》第十二章写两税法时,黄永年先生对王仲荦先生所说“两税法是农民起义所促成的一种改革”明确表示不同意。他依据了《通鉴》中的大量史料,加上两《唐书》及其它文献,说明当时的袁晁等几次农民起义,一是距离两税法实施时日已久,二是起义规模不大、不足以“震撼统治基础”,三是一些起义和抗税并无关系,四是两税法实际上加重负担而非减轻、并未真正缓和矛盾,如此四点反驳了王先生所认为的农民起义和两税法之间的因果关系。

那么实施两税法到底要解决什么矛盾呢从历史背景来看,安史之乱之后,中央政权全力对付的是叛军,平定叛乱之后,很大精力也都在对付地方藩镇力量上,藩镇割据是唐朝政权非

常大的威胁,可见中央和地方的矛盾是主要矛盾,而非统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据此可以认为,实施两税法实质上是中央为了从地方手中争夺财权。因为安史之乱之前,财政收入尚是中央统一掌管,而安史乱后藩镇非法赋敛,且不贡赋,使得中央财源大为减缩,在安史之乱平定之后,这些问题尚未得以解决,所以也可以想象宰相杨炎奏请实施两税法,正是为了解决财政税收问题,增加国家财政收人而为之。

两税法以户、地税为正供,附加租庸调,甚至还有一定的非法赋敛(所谓杂税),尽量将其纳入中央控制;摊配税额而非全国统一,在各地实行不务齐平,是为了在限制地方财权而又不至于过分、招致不满;“遣黜陟使观风俗,仍与观察使刺史计人产等级为两税法”,确定各州府两税总额以及上供、送使、留州的数字,将财政收入与地方进行分配之后,“此外敛者以枉法论”,也是为了限制地方势力私开财源。这些都是为了解决中央与地方的财权问题,为了在中央与地方的势力消长、大小封建统治势力之间的矛盾竞争中间寻求一定平衡,并不断加强中央集权,而非用来缓和阶级斗争。

两税法促进了农业的发展.提高了农民垦田置地的积极性,德宗贞元二年的时候,关辅百姓贫乏,田畴荒秽。德宗皇帝诏令从外地进献耕牛,以分赐给关辅地区有地无牛的百姓.但是对于农户有田在50亩以下的不给。给事中袁高反对这一规定.认为”圣慈所爱,切在贫下。百姓有田不满五十亩者.尤是贫人,请量三两户共给牛一头.以济农事气,由此可见,德宗贞元年间的农民户均土地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以至于户均五十亩土地还是属于贫人。从农民心态上看,大量脱籍户的重新人籍.也有利于农民群体安心生产和生活.保持农业生产的稳定。部分勤劳的农民由于经营有方和支出有序,在完成国家赋税和生活开支外.还有了一 定的节余.就可能增加生产投入,进行扩大再生产,部分富裕的农民就成为唐代农村社会中的一个新的阶层.这就是乡村富户。当然.此后的农民负担也经历了一个曲折反复的过程.由于两税法对两税数额的征收主要是以大历末年的赋税征收量为依据,因此在建中元年的3000万余万贯的税钱中,最少应该有盐税600余万贯.此外还有其他商税暂不列入。即,两税上缴的数额最多是2400余万贯.米麦1600余万石。

租庸调制向两税法转变的原因 作为税收制度的租庸调并不能独立存在,它是以均田制为基础的,随着人口的增多,均田制必然会出现授田不足的制度危机。根据制度变迁理论,各项制度安排是紧密匹配的,当邻域的某项制度安排由于某种原因改变了之后,那么其他相关制度安排都需要重新调整。租庸调转向两税法的制度变迁正是在相关的外生、内生变量共同作用下发生的,只有通过两税法的变革,使赋役制度跟相关领域的制度重新耦合,制度结构才能恢复均衡。

随着自耕农逐渐向佃户转化,如果继续执行以“人丁为本”的含有累退税性质的租庸调制,中央财政必然入不敷出,作为一种自适应系统,租庸调本身会在制度边界上进行边际调整,尽力维持现有制度结构。直至天宝十四载(755年),作为外生变量的安史之乱发生之后,使制度变迁张力超过了临界规模,彻底引爆了制度均衡,其给社会政治经济环境带来了如下变化:

(1)户籍制度遭到彻底毁坏。租庸调制的执行是以健全的户籍制度为基础的,自开元以后,天下户籍久不更造,户籍紊乱,户口失实。据记载,安史之乱爆发的天宝十四年,中央掌握的户数为八百九十一万四千七百零九户,人口为五千二百九十一万九千三百零九人;到乾元三年,户数只有一百九十三万三千一百七十四户,人口为一千六百九十九万零三百八十六人。在人口大量流散,丁口转死,田亩转换,贫富升降变化很大的情况下,唐王朝既失去了征收赋税的土地,又失去了交纳赋税的人丁。战后的农户普遍以客户身份就地安家,如果德宗时期再恢复以往户籍制度,那么首先就要面对比现今三角债性质严重得多的土地纠纷,即使真的可以恢复原来的户籍土地,其耗费的交易费用实在惊人,所以此时只能在现有条件下改弦易辙,采用新的户籍制度。

(2)户税和地税在赋税份额中比重渐增。安史之乱后,人口急剧减少,作为正税的租庸调遭到严重削弱,而原作为租庸调补充的地税和户税的地位却慢慢重要起来,这就是租庸调制度的边际变迁。地税是由隋代的义仓纳粟演变而来,唐朝规定从王公到一般百姓,其垦地一律按每亩交粟二升计为地税。户税是一种资产税,唐武德六年(623年),按资产定户为三等,武德九年(626年)改为九等,分等定税率,户等高的税率高,户等低的税率低,以后税率又多次变动。户税不同于租庸调制中的户调,户调的课税对象是农户,而户税的课税对象为全国所有民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户调的制度缺陷。

(3)藩镇对抗中央的实力增强。为了全力应付安史之乱,中央不得不给各节度使更大的自主权。平叛之后,藩镇的权力得到了空前加强。如多为安史余部的河朔藩镇,就对抗中央割据一方。而中原诸镇也凭借其军事实力增强了跟中央讨价还价的实力,各藩镇都手握军政、财政大权,经常任意截留王朝赋税收入,甚至还联合对抗中央。在经济上,藩镇为了自己利益,肯定竭尽全力控制藩镇内的农户,不让客户返回原籍。

在这样的背景下,以人丁为本的租庸调法再也无法继续存在下去,国家出现了财政危机,不是光靠制度边界上的边际调整就可以解决的,必须进行大的制度变迁。统治者必须采取措施,使游离于国家税赋制度外的潜在租金内部化,由于不能在现有的制度结构中去获取,所以必须重新设置一种新的赋税制度。从性质上看,租庸调向两税法的变迁是由财政危机所引起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结语

无论是租庸调制还是两税法都是为和外部环境相适应而产生的税制,由于均田制的破坏,租庸调制必然也很难实施下去,两税法就取而代之,而均田制的破坏是由土地兼并引起的,土地兼并是一个王朝中后期必然产生的问题,大地主土地越来越多,很多自耕农沦为雇农,这是所谓的“马太效应”。两税法在协调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关系较好,也因此顺利实施,也促进了唐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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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作为地域称谓,《尚书》等古籍均有记载,为华夏九州之一。

  春秋时期,今扬州市区附近称邗。公元前486年,吴灭邗,筑邗城,开邗沟,连接长江,淮河。越灭吴,地属越:楚灭越,地归楚。公元前319年, 楚在邗城旧址上建城,名广陵。秦统一中国后,设广陵县,属九江郡。汉代,今扬州称广陵、江都,长期是王侯的封地。吴王刘濞“即山铸钱、煮海为盐”,开盐河(通扬运河前身),景观盛极一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开始了扬州历史上的第一次繁华时期。

  为了改善和巩固民族关系,元封六年(公元前105年)汉武帝把江都王刘建的女儿刘细君嫁到乌孙国,比王昭君嫁到匈奴还早80多年。三国时期,魏吴之间战争不断,广陵为江淮一带的军事重地。南北朝时期,广陵屡经战乱,数次变为“芜城”,但由于劳动人民数百年辛勤开发,经济地位在恢复中不断提高。北周改广陵为吴州,山东青州,兖州一带的移民南迁广陵一带,促进了扬州的经济发展。

  公元589年,隋文帝改吴州为扬州,置总管府。隋炀帝开大运连接黄河、淮河、长江,扬州成为水运枢纽,不仅便利交通、灌溉,而且对促进黄河、淮河、长河三大流域的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次序起到重要作用,奠定了唐代扬州空前繁荣的基础。公元605年至616年,隋炀帝三下江都(今扬州),618年,被部下宇文化及所杀,葬于扬州城西北五里吴公台下(后改葬雷塘)。619年农民起义军李子通建都扬州,国号吴。公元616年,复称扬州,治所自此在今扬州。

  唐代的扬州,农业、商业和手工业相当发达,出现了大量的工场和手工作坊。不仅在江淮之间“富甲天下”,而且是中国东南第一大都会,时有“扬一益二”之称(益州即今成都)。扬州是南北粮、草、盐、钱、铁的运输中心和海内外交通的重要港口,曾为都督府、大都督府、淮南节度使治所,领淮南、江北诸州。在以长安为中心的水陆交通多中,扬州始终起着骨干作用。作为对外交通的重要港口,扬州专设司舶使,经管对外友好往来。唐代扬州和大食(阿拉伯)交往频繁,侨居扬州的大食人数以千计。波斯、大食、婆罗门、昆仑、新罗、日本、高丽等国人成为侨居扬州的客商。日本遣唐使来扬州和高僧鉴真东渡日本,促进了中日两国的政治、经济、科学和文化的交流。扬州人李善在吸引前人成果的基础上,重新注释的《文选》,旁征博引,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已经散失的重要文献资料。其子李邕,不仅文章、诗歌很有影响,也是继虞世南、褚遂良之后的大书法家之一。大诗人张若虚为“吴中四杰”之一,仅《春江花月夜》一首,就有“以孤篇压倒全唐”之誉。公元684年,徐敬业、骆宾王在扬州起兵反对武则天执政。唐末五代,军阀混战,扬州遭到严重破坏。杨行密在扬州建立政权,史称“杨吴”,有短时间的经济恢复。不久,又陷入战争的破坏之中。

  公元960年,北宋建立。扬州地为督帅之所,又处漕运要冲,此后盐渔之利,农业、手工业迅速发展,商业进一步繁荣,扬州又再度成为中国东南部的经济、文化中心,与都城开封相差无几,商业税收年约8万贯,在全国居第3位。公元1127年,高宗赵构在金人的追逼下,迁都过程中,以扬州为行宫一年,更促进了扬州繁荣。1275年-1276年,李庭芝、姜才率军队与扬州人民一起向元军开展了不屈的斗争,不幸殉难,扬州城只剩数千人。100多年间,扬州一直是抗金、抗元的战场。韩世忠、刘琦、岳飞等南宋名将在这一地区进行了艰苦的斗争。战争使经济和社会遭到严重破坏,但在局势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扬州的经济又不断恢复发展。在文化上,欧阳修、苏轼、秦观、姜夔、王令等在扬州留下大量传世名作。元、明两代,扬州经济发展加快。来扬州经商、传教、从政、定居的外籍人日渐增多,其中仍以波斯人和阿拉伯人为最。

  元时,几次整治运河扬州段,基本形成了今天的走向,恢复了曾一度中断的漕运,扬州又迅速繁华起来。明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孕育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扬州的商业主要是两淮盐业的专卖和南北货贸易。盐税收入几乎与粮赋相等。商业扩大到旧城以外。手工业作坊生产的漆器、玉器、铜器、竹木器具和刺绣品、化妆品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为防止倭寇再次入侵,公元1556年,扬州又建“新城”。在文化上出现了睢景臣等一批杂剧、小说家。在元末农民起义中,张士诚领导的农民起义军坚持了6年。明朝灭后,为阻止清兵南进,南明督师史可法率军坚守孤城,宁死不降,表现了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城陷后,清军屠城 10日,死者数十万。

  清代,康熙和乾隆多次“巡幸”使扬州出现空前的繁华。城市人口超过50万。为当时世界上10个拥有50万以上居民的大城市之一。当时的扬州,居交通要冲,富盐渔之利,盐税与清政府的财政收入关系极大。各地商人增多,纷纷在扬州建起了会馆,各有营业范围和地方特色。同时兴起的还有会票——信用汇兑。在文化上,一些盐商广结文士,爱好藏书,修建府学、县学,恢复名胜古迹,对扬州的文化发展具有一定的贡献。这期间出现了以金农、李chan、高翔、郑燮、 罗聘等“扬州八怪”为代表的扬州画派,以阮元、焦循、汪中、任大椿和王引之父子为代表的扬州学派。扬州戏曲历史悠久,至清代大盛。1790年,为庆祝乾隆重皇帝80寿辰,以扬州宝应高朗亭为班主的三庆班进京演出,与其它剧种一起,对京剧的形成和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扬州的评话、清曲、扬剧、木偶、玉雕、漆器、扬州盆景、淮扬菜肴等均在清代形成自己的特色。新中国成立后,古城扬州焕发青春,1982年扬州被国务院首批公布为我国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

  今日扬州更加美丽富饶、生机勃勃,已经成为举世注目的人文荟萃的文化城,风光秀美的旅游城,五彩缤纷的博物城,享誉中外的历史文化名城。扬州正以其2500年的历史魅力、星罗棋布的名胜古迹、独特优美的生态环境、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蕴和日新 月异的城市面貌,吸引着海内外的众多宾客。

  扬州是最适宜投资创业的城市。扬州气候宜人,物产丰富,人民安居乐业;有着良好的产业基础,已形成汽车船舶、电子电缆、精细化工、纺织服装、机械制造、轻工食品、特色农业等几大支柱产业;全市5个省级开发区和10多个特色产业园已经成为中外客商投资创业的重要载体,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多家客商落户扬州;随着沿江大开发、大开放战略的全面实施,扬州区位优势日益凸显,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扬州港空前繁荣,宁扬、京沪高速公路穿越全境、四通八达,从扬州乘汽车1个多小时可达南京,2个多小时可达上海,8个多小时可达北京。润扬长江大桥、宁启铁路扬州段业已开通,数字化城市建设已经启动,扬州已经成为长江三角洲国际都市圈内投资环境最佳的城市之一。

汉代:由少府负责手工业的管理,在京师和地方都有专门管理手工业生产的机构。对产品的规格和质量也有统一的标准和要求。从武帝起,实行盐铁、酒类专卖。长安社专管市场的“市令”,受京兆尹节制,下设“市吏”等,具体负责市场管理事务。包括:对商人登记,依法征税,监督管理市场贸易。

唐代,日常手工业用品由少府监负责,军用物品由军器监负责,土木工程由将作监负责。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的规范,唐律规定:工程必须依法申报,禁止非法兴造,工程及产品必须符合规范。唐朝专卖制度始于安史之乱后,但是持续时间不长。市场管理方面,规定:度量衡器必须由官府定期检验,禁止使用私自制作的、未经检验的度量衡器,严禁交易中的假冒伪劣、短尺少寸行为,由市场管理机构评定商品价格,严禁欺行霸市、垄断价格。

中国古时的盐是用海水煮出来,仰韶时期(公元前5000年~前3000年)古人已学会煎煮海盐。唐朝时,盐由民制,由官收;官收之后,将盐税加入卖价(寓税于价)后转售商人;商人于缴价领盐之后,得以自由运销,所过州县不再征税(远乡僻壤商人罕到之地,官设“常平盐”以济其缺)。即民制、官收、官卖、商运、商销五大纲领,盐史学者称为“就场专卖制”。

扬州历史:扬州建城史可上溯至公元前486年,2015年是建城2500年,古代有时作杨州(按:汉碑中杨字皆从“木”,从“手”系后人所改,王念孙有详细考证),相当于现在的“省”。据唐代杜佑《通典》所载,在古扬州地域内,设有三十九个郡府,一百九十六个县。

这个扬州虽然包容了隋朝后的扬州(今扬州),但和隋朝后那个繁华的扬州城(今扬州)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春秋时,称“邗越”(后建立邗国,邗国为周代的方国之一,后被吴所灭,建吴都)。

秦、汉时称“广陵”、“江都”等,东晋、南朝置“南兖州”,周时称“吴州”。汉武帝时,在全国设十三刺史部,其中有扬州刺史部,东汉时治所在历阳(今安徽和县),末年治所迁至寿春(今安徽寿县)、合肥(今安徽合肥市西北)。

三国时魏、吴各置扬州,魏的治所在寿春,吴的治所在建业(今江苏南京市)。西晋灭吴后,治所仍在建邺(曾改名建业,后又改名建康,今南京)。

隋开皇九年改吴州为扬州,但总管府仍设在丹阳(今南京)。

唐高祖武德八年(625年),将扬州治所从丹阳移到江北,至此,完成了历史上的扬州和今天的扬州在名称区划、地理位置上的基本统一。历史上繁华的扬州城,即今扬州市老城区-广陵区。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分全国为10道,扬州属淮南道。

玄宗天宝元年(742年),改扬州为广陵郡。肃宗乾元元年(758年),广陵郡复改扬州。唐末,江淮大乱。昭宗天复二年(902年),淮南节度使杨行密在扬州受封吴王。天祐十六年(919年),杨渭(隆演,杨行密次子)正式建吴国,以江都为国都,改扬州为江都府,改元武义。

吴天祚三年(937年),南唐灭吴,以金陵(今南京市)为国都,以扬州为东都。南唐保大十五年(957年),后周改江都府仍为扬州。

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年),分全国为十道,扬州属淮南道。太宗至道三年(997年),又分全国为15路,扬州属淮南路。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分淮南路为东、西两路,扬州属淮南东路。高宗建炎三年(1129年)高宗南渡后,江都县析出广陵县,扬州增领广陵、泰兴2县。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设置扬州大都督府。次年,改大都督府为扬州路总管府,领高邮府和真州、滁州、通州、泰州、崇明(今上海市崇明区)5州,并直领江都、泰兴2县。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罢除江南行中书省,设置京师(后改南京),扬州府属之。二十三年,分六合属应天府,崇明属苏州府,扬州府领3州7县,并直辖江都、仪真、泰兴县,高邮州领宝应、兴化县,泰州领如皋县,通州领海门县。

康熙六年(1667年),江南省正式分为江苏、安徽二省,扬州府属江苏省 。咸丰三年(1853年)四月,太平军攻占扬州,曾改扬州府为扬州郡,改甘泉县为甘泉天县,历时8个多月。清末,扬州府领高邮州、泰州和江都、甘泉、天长(滁州)、仪征、兴化、宝应、东台县,俗称“扬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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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的过年习俗

“老扬州人十分看重拜年,特别是家中的晚辈在春节期间一定要给长辈拜年,甚至有‘不来拜年,不认往来’的俗规。”

扬州人在大年三十吃团圆饭必须有安豆炒百叶(寓百事平安)、水芹菜(寓路路通)、烧杂烩(寓全家福)、烧鲢鱼(寓年年有余、吉庆有余。此鱼当晚不吃),同时要煮好“隔年陈”,大年初一不吃生的东西,不动刀剪,也不扫地,扫地会扫走运气,会破财。

过年拜年时,亲友上门,互致恭贺新禧、万事如意、健康长寿等祝福话语,扬州人家家都会端上桌盒,内置各种果品茶食,其中必不可少的是橘子。扬州方言里“橘”和“吉”发音相近,扬州人借橘子向来客表示祝福。随手,老人给了一个橘子说:“新年走大局(橘),大吉大利!”

扬州人在大年初一,要全家人一起在家吃汤圆。做法多种多样,其中有四喜汤圆,用四种馅心做成:蔬菜、豆沙、芝麻糖和肉糜,取意事事如意、合家团圆。还有的人家在大年三十夜,家中长男要向房屋顶部东南西北四个方位抛洒黄豆,防火防灾,祈求来年家中一切平安。

-扬州

人民网-探访扬州历史文化街区 寻市井民俗“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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