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古籍保护五年规划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4浏览:7收藏

我国首个古籍保护五年规划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第1张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做好“十三五”时期中华古籍保护工作,文化部近日发布《“十三五”时期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国古籍保护工作方面的首个五年规划。9月13日,文化部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规划》相关情况。

《规划》确定了坚持保护为主、坚持抢救第一、坚持合理利用、坚持加强管理的基本原则,提出到2020年全国古籍资源和保存状况基本摸清,国家级、省级珍贵古籍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实施一批珍贵古籍修复项目,完成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古籍影印出版工作,珍贵古籍缩微复制和数字化成果显著,古籍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和社会教育的作用更加彰显,古籍保护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专业水平明显提升,制度建设、立法工作和标准规范有较大进展,社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古籍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规划》从基本完成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切实加大古籍保护力度,全面提升古籍修复能力,加强古籍整理出版和数字化建设,利用古籍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籍保护制度、法规和标准建设6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20项重点任务。

《规划》列出中华古籍普查登记、珍贵古籍保护、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和古籍保护实验室建设、古籍整理出版和数字化建设以及中华优秀文化典籍推广5个专栏共16个重点项目,着力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古籍修复是个什么样专业?这个职业的前景如何?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文献修复和古籍保护的技术、方法,能从事古籍整理、文献保护、古籍数字化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古籍修复技术的传承在古代基本上是师傅带徒弟。就在几年前,国内还没有任何培养这方面人才的学校。

作为一门专业,它是一门典型的跨学科专业,需要科学和人文学科知识与工艺的综合学科的结合,往细了说,想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必须要经过史论工艺材料等多方面的理论储备后,再进行大量的实践和练习。

一个古籍修复师在学校的专业能力如何可能会决定这个人在这个行业的就业难易。如果你报考的学校的专业可能不太好,你可能需要做好考研的准备,谋求更好的专业。

古籍修复听起来很高尚,也为人所崇敬,但是把它作为热爱,其所需要的情怀和物质基础也是必不可少的。

古籍修复工作要求十分严格,不能随意丢失或缺损,否则就会造成脱页、脱文,直接影响古籍的版本价值和使用价值。

这行业确实是很小的,但需求并不小,而且有不少人也提到了,这种手艺活,是要积累的,所谓的“积累”不是混日子,而是要尽量多地去学习相关的知识体系,要尽量多地去修书,等有一天你把各类纸都摸透了,各种破损情况都搞明白了,具备基本的古籍整理素养,实验室的各类仪器各种实验都学会个大概了,那我相信没有什么人能够阻挡你开始在成功的路上一往无前。

学生毕业后可在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及相关文化教育单位从事古籍整理、文献保护、古籍数字化等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

其主要任务和职能:

第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的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工作。包括制定重点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的规划、审批直接资助项目、督促检查项目进展情况;指导和协调包括古典文献专业本科生、各单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内的人才培养工作;组织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队伍,推进有关研究机构的建设。

第二,负责国家指拨的“高等院校古籍人才培养及整理研究专项基金”的分配和使用,并检查、监督接受该基金的机构或个人的经费使用情况。

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由中国古文献学及古籍整理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数十人。其组成人员均由教育部委任,现已为第四届。

秘书处是高校古委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古委会日常工作,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均由教育部委任。秘书处下设办公室、古籍信息研究中心和《中国典籍与文化》杂志编辑部。办公地点在北京大学,人员由北京大学教师兼任。

委员会下设两个业务工作组,即科研项目专家评议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组。

古委会直接联系的教学科研单位共26家。由古委会每年提供固定的研究(教学)经费、图书资料费和设备更新费,并可向古委会直接申请科研项目立项和项目经费。此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及有关大学还有古委会间接联系的研究机构62家。

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的颁布,拉开了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序幕。2007年2月28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古籍保护工作,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8月3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会议,选定57家(后增至59家)古籍收藏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古籍保护试点工作,印发了《古籍普查方案》等文件,宣布成立了由66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

自9月底开始,文化部组织开展了名录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受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文化、文博、教育、民族、宗教等系统的200余家单位及个人参加申报,截止12月中旬,申报数量总计超过5000部,古籍类型除大量的汉文古籍外,还有丰富的民族文字古籍、金石碑拓、敦煌文献、舆图、竹木简等。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的入选标准十分严格。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国家珍贵古籍的评选标准,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WH/T20-2006)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即国家珍贵古籍原则上从一、二级古籍内选定。属以下两种情况的古籍暂不入选:一是专家审定时对版本存疑的,暂不入选;二是申报的版本残缺超过50%以上,其他收藏单位有同一版本全本的,暂不入选。11月初,文化部成立评审委员会,聘请简帛、碑帖、敦煌文献、佛经、汉文古籍、民族语文古籍、古籍保护等各学科专家,开始进行名录的初审工作。经评审委员会反复研究、审议,于12月中旬初步确定了名录的推荐名单。2008年1月7日,文化部办公厅向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发函,就名录推荐名单征求意见。根据各方的反馈意见,评审委员会研究后对推荐名单作了相应调整,于1月23日至29日在《中国文化报》及中国古籍保护网上向全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根据公示意见,经评审委员会再次研究,将名录推荐名单调整确定为2392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8年3月1日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92种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家。这2392种《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有汉文古籍2282部,包括简帛117种、敦煌文书72件、古籍2020部、碑帖73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10部,包括焉耆—龟兹文、于阗文、藏文、回鹘文、西夏文、白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等14种文字。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