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避讳举措有哪些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04浏览:3收藏

秦朝避讳举措有哪些,第1张

秦朝避讳举措有哪些介绍如下:

第一种是改字法

改字,顾名思义,就是对君王和他所要求尊敬者的名改用其它的字来代替。这种方法是古代避讳最为常用的方法,也正是由于这中避讳方法的盛行,使我们阅读古籍的时候产生了很大的障碍,有很多古籍中出现的人名、地名都要分辨哪个是什么时候改的,什么时候又改了回去。

秦始皇名“政”,为了避秦始皇的讳,当时的“正月”都会改为“端月”,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发掘的秦简之中,有一批叫《语书》的竹简,其中凡是遇到“正”字,都会写成“端”字。这显然也是为了避讳秦始皇,可见在秦朝时期避讳就已经很严格了。

到了汉代,为了避汉高祖刘邦的讳,将“邦”字都会改为“国”字,“邦”和“国”算是同意互训字。在汉景帝刘启的时候,为了避“启”的讳,通常会把“启”字改为“惊”,我们熟知的二十四节气之一的“惊蛰”原本在《左传》中是被称为“启蛰”的,就是为了避这个讳,被改为了“惊蛰”。

东晋的时候,为了避晋文帝司马昭的讳,当时人把王昭君改成了“王明君”,曾广为流传的《昭君》曲,成为了《明君》曲。

我们所熟知的嫦娥,在《淮南子》及《史通采撰》中都是被称为“姮娥”,但是到了宋代,为了避宋真宗赵恒的讳,在《文选月赋》中被改为了“嫦娥”。

在《琵琶行》中白居易写下了“江州司马青衫湿”的诗句,都知道“司马”是白居易的官职,但这个“司马”的官职和之前朝代的“司马”并不一样,它是由“治中”这一官号改的,原因就是为了避唐高宗李治的讳。

第二种是空字法

所谓的空字法,就是不写避讳的字,而直接写成“某”或者“□”。在《说文解字》中,对从光武帝刘秀及之后五位皇帝的名字,都采用空字法,直接写为“上讳”两个字。

在唐朝时期的《隋书》之中,为了避李世民的讳,每遇到王世充的名字都会写成“王 充”,而后来有的人不是太了解,常有将“王 充”抄写成“王充”的情况发生。到了唐高宗李治的时候,为了避李世民的讳,将原本的“民部尚书”改为了“户部尚书”。

第三种是缺笔法

这种方法一般是对避讳之字的最后一笔不写,这种缺笔法是在唐代开始兴起的,到了宋朝的时候,极为盛行。在《世语新说》中所有的宋代帝王名讳,都是用的这种方法记载。

除了上面说的这些“国讳”还有一些“家讳”,在古代的一些官员士大夫为自己家中的尊者避讳,比如《后汉书》作者范晔的父亲名“泰”,他便把“郭泰”改写为“郭太”。

总的来说,避讳这种情况虽然被古人看为是“尊祖敬宗”的表现,但是也使得很多的古籍变得非常混乱,为古籍的研究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众所周知,皇帝死后会有庙号,也有谥号,但实际上因为本身的忌讳而很少有称呼皇帝谥号的。

梨园皇帝唐玄宗李隆基的庙号为“玄宗”,而谥号为“明”。到了清朝,因为要避讳康熙皇帝之名玄烨,唐玄宗这个称谓那是严禁的了,故而多称其为唐明皇,这是在当时不得已而为之的称呼。

  在阅读历史文献时,常常会遇到这样一种现象,作者在文章中凡是涉及到本朝的皇帝、自己的长辈及尊崇的人名时,每每避而不用该字,而以改字、空格、缺笔等方法代替。这种现象就是避讳,表示作者不敢、不能或不愿直呼其名。

  避讳大体可分两类:一是公讳,即国家强令臣民所作的避讳,如避本朝皇帝名、孔子之名等;二是私讳,乃是文人士大夫对其长辈之名所作的避讳。

  避讳制度起源于周代,到秦代时,随着专制中央集权的建立,避讳的办法才初步确立。秦始皇名政,于是下令全国改正月为端月;秦始皇的父亲名楚,楚这个字就被改称为荆。汉代律法规定,臣民上书言事若触犯帝王名讳属犯罪。到了晋代,避讳制度日臻严密,在许多方面都有严格规定,如“授官与本名同宜改”、“山川与庙讳同应改”等等。甚至皇后的名字也在避讳之列,简文帝郑太后名阿春,当时凡有春字的地名都以阳字代替,如富春改为富阳,宜春改为宜阳。晋代人还特别重视家讳,别人言谈中若涉及自己父亲、祖父的名字就得赶快哭泣,对表对父、祖之孝心。《世说新语》中就记载,东晋桓温之子桓玄一日设宴待客,有位宾客嫌酒太凉,要侍者“温一温”,桓玄一听此“温”字,马上痛哭流涕,一直哭到不能出声。由于在言谈中容易触犯别人的家讳,很多人都很重视谱学研究,以免言语不慎触怒他人。

  在南北朝时,士大夫都以善避私讳为荣。南朝刘宋太保王弘,精通谱学,能“日对千客,不犯一人之讳”,当时竟被传为美谈。在唐朝,避讳成为政府颁布的法律,不少人因不慎触讳丢官去职,断送仕途。著名诗人李贺的父亲名晋肃,由于“晋”与“进”同音,当时人认为他不能中进士,虽然有韩愈帮忙,专门写了《讳辩》为之辩白,但李贺最终没能参加进士科考试。恶讳(表示深恶痛绝的避讳)也首先在唐朝兴起。安史之乱后,唐肃宗憎恶安禄山之名,改安化郡为顺化郡,广东宝安县也被改为东莞县。宋代是避讳最严的一个朝代,庙讳就达到50个字,科举考试中,举子“举场试卷,小涉疑似,辄不敢用,一或犯之,往往暗行黜落”,失去中榜机会。宋孝宗时,应避讳的文字达到278个,文人士子遣词造句如履薄冰,举步维艰。至于因避讳不敢做某事、担任某官的更是常有。宋司马光被遣出使辽国,但因辽主名耶律德光,司马光只好以同名难避而辞退了这一差使。元朝,由于是少数民族的政权,几乎没有避讳制度了,大臣上书也敢直呼皇帝的大名。清朝统治者嫉恨中原人民视其为外族,除皇帝名之外,胡、夷、虏、狄等字都在避讳之列。乾隆四十二年,江西举子王锡候在《字贯》中触犯了康熙、乾隆帝名讳,满门抄斩,令天下士子心惊胆颤。避讳制度在中国存在了三千多年,直到辛亥革命后才彻底废除。

  避讳给人们阅读和理解文献、辨别真相带来许多麻烦,甚至产生许多讹误。但如果能掌握它,却可以用来审定古书及文物的时代和识别其真伪,因为造假者图一时之快往往很少顾及避讳问题,前代避了后代的讳,或该避的讳没有避,都可以成为确定其伪品的依据。希望你能够找到答案

王羲之、王献之。单从名字上看,二人共用一个"之"字,犹如后代各姓中习惯用一个代表同辈人行辈的字一样,似乎同辈人。但他们实际上是父子关系。同样的情况,从王羲之辈开始,群众兄弟就已把"之"作为自己名字的一部分,其后经五代二百余年,祖孙父子都在接辖相继地用"之"字命名。当时社会最重避讳,而王羲之等不避"之"字,然是一个奇怪的文化遗传现象。其中的奥秘,无疑有研究揭开的必要。

  其实,"之"字是宗教信仰的标志,性质犹如佛教人对"惠"、"释、""道、""僧"等字不避讳,道教人对"玄"字等不避讳一样,虽用在名字之中,其实并不是名字的一部分,因而不必加以避讳。就这部分人的宗教信仰来说,绝大部分人是道教,一少部分人信仰佛教。于是便有人说,人名中带"之"字,是宗教世家的标志。

  王羲之的先人世代信奉道教,是有极深的家族渊源的。早在西汉时,王吉就被后来道教信徒奉为仙人。王吉就是王羲之的远祖。至两晋之际,王羲之的叔父王被认为是道教的"部鬼将军",从此,道教便成为王姓这部分的家传信仰。王凝之便因笃信道教而遭遇不幸,但他的族人信奉道教早已成为习俗,他的死也无法使之改变。也就是从凝之的父辈开始,因为信道教成家风,开始在名字中为使用"之"字,以此作为自己宗教信仰的标志。据统计,大王羲之辈中,人名中有"之"字者共十二人,都是他的从兄弟或族兄弟;王羲之之子辈中,羲之七子的名字中全有"之"字,另有十五人名中有"之"字。此后,羲之孙辈有十二个"之"字人名,曾孙辈有十三人名带"之"字,玄孙辈有九人名带"之"字,五世孙有四人带"之"字。五世孙后,族人衰微,以"之"字作人名者不复见。

  用"之"字作人名者,还有一些人是佛教徒。如法号释道敬的王羲之曾孙,在若邪山出家为僧,成为彻底的佛教徒。他的俗名虽无法得知,但按羲之后人命名的惯例,也应该是王某之。刘宋时,王准之、王袭之晚年无不笃信佛法,他们的"之"字名字,也就成了佛教徒的标志。

  不过,无论名带"之"字的王姓人宗教信仰如何,有一点是无可争议的,即在他们使用"之"字作人名的时候,甚至数百年以后,人们都没有把"之"当作其名的一部分,而只是作为一种标志来看待。因为"之"是人名的一个附加字,与名字本身的关系并不十分密切,因此在许多古籍中,常可以省略不用或随意添加。如王彪之在《晋书》中作"王彪之",在《太平御览》引《晋中兴书》中则作"王彪";王献之在《晋书》中作"王献之",在《初学纪》中则作"王献";王晔在《宋书》中作"王晔",在《南齐书》中则作"王晔之";王悦在《宋书》中作"王悦",在《南史》里则作"王悦之",如此等等,其例甚多。因为"之"字没有被时人当作名字的一部分,所以也就没有避讳的必要。

  与"之"字的使用情况大致相同,历史上的王姓人,也曾有累代使用"僧"、"昙"等字而不避讳的情况。使用"僧"字者,如宋明帝王皇后父王僧朗为第一代,王僧达、王僧绰、王僧虔、王僧谦、王僧首为第二代,王僧亮、王僧衍、王僧右为第三代,他们都是血缘关系极近的父祖兄弟子侄,命名时都有避讳的义务,但全不避讳,就是因为"僧"字是他们信仰佛教的标志,而不是真正的名字;同样,宋光禄大夫昙名中有"昙"字,族子王昙生名中也有"昙"字。显而易见,"昙"字也不在避讳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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