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权威文物鉴定机构有哪几家?
我国正规的古董鉴定机构,是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此外国家文物局批准7家文博单位开展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工作,具体介绍如下:
1、天津市文物开发咨询服务中心
鉴定文物门类包括:陶瓷器、玉石器、书画、杂项(古籍、古钱币、古生物化石及外国文物等除外)。
2、黑龙江省龙博文物司法鉴定所
鉴定文物门类包括:陶瓷器、玉石器、金属器、中国书画、杂项。
3、西泠印社艺术品鉴定评估中心
鉴定文物门类包括:陶瓷器、玉石器、中国书画、杂项。
4、厦门市文物鉴定中心
鉴定文物门类包括:陶瓷器、玉石器、金属器、杂项。
5、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
鉴定文物门类包括:陶瓷器、玉石器、金属器、书画、杂项。
6、广东省文物鉴定站
鉴定文物门类包括:陶瓷器、玉石器、金属器、书画、杂项。开放时间外鉴定需电话预约。
7、云南文博文物评估鉴定有限公司
鉴定文物门类包括:陶瓷器、玉石器、金属器、书画、杂项。同时开展鉴定咨询。
文物产生于一定的历史环境,在自然和历史的发展变迁中,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变化。给人们认识它的年代与价值造成很大困难。一些人出于盈利等不同的目的,采取各种手段制造假古董,鱼目混珠,使人对文物真假难辨。通过鉴定辨识文物真假,就成为鉴定文物的首要任务。
扩展资料
文物”鉴定一直是一个比较火热的话题,中国的历史悠久,古董文玩市场一直都是非常火爆的,但是这其中,被心怀不轨者看出了有利可图。于是大量的真伪难辨的仿制品出现在古玩市场当中,辨别古董的真伪,就成了许多人关注的重点。
真伪的辨别,主要是看“文物”是否为现代通过高科技仿制,或者是古代的人进行的仿制。如果是现代的人仿制出来的赝品,没有一丁点的收藏价值和研究价值。
按照规定,根据“文物”价值的高低,把馆藏“文物”和民间“文物”划分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其中又分为一、二、三级。确定好等级之后,鉴定“文物”的过程基本就完成了。而且国家要求凡是出土“文物”都归国家所有,并且国家一级“文物”的转让也只能在国内进行。
国家文物局-7家文博单位开展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工作
-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
-文物鉴定
故宫博物院收藏的珍贵文物包括:
金瓯永固杯。金瓯永固杯是清乾隆时期亲自参与设计的故宫金器,是皇帝的专属酒杯。文物尺寸:高125厘米,口径8厘米。金瓯永固杯制造采用顶级的材料,加上当时高超的工艺。使得它外表华丽,灿烂夺目。是一件难得的艺术品,被称为千年金银器的巅峰之作。同时他也是被清朝皇帝视为祖传的宝贝。金瓯永固杯一共有4件,目前分收藏在北京故宫博物院(一件)、台北故宫博物院(一件)、英国伦敦华莱士收藏馆(2件)。
“张成造”剔犀云纹盘。元代文物,文物尺寸:高33厘米,口径192厘米。张成是元代雕漆大家,当时他的名气就海外皆知。他的传世作品被后人一直认为是雕漆作品里的珍品。张成传世作品非常稀少,其中又有很多流失海外。所以故宫博物院中的这件就变得尤为珍贵。为故宫博物院的镇院之宝之一。
此外,故宫博物院还收藏了大量其他种类的珍贵文物,包括陶瓷、玉石、青铜、碑帖、法书、绘画、珍宝、漆器、珐琅、雕塑、铭刻、家具、古籍善本、文房用具、帝后玺册、钟表仪器、武备仪仗、宗教文物等。这些文物上迄新石器时代,跨越了夏、商、周、秦、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两宋、辽、西夏、金、元、明、清等中国古代王朝,又历经了20世纪的历史风云,一路抵达今天。
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的颁布,拉开了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序幕。2007年2月28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古籍保护工作,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8月3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会议,选定57家(后增至59家)古籍收藏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古籍保护试点工作,印发了《古籍普查方案》等文件,宣布成立了由66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
自9月底开始,文化部组织开展了名录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受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文化、文博、教育、民族、宗教等系统的200余家单位及个人参加申报,截止12月中旬,申报数量总计超过5000部,古籍类型除大量的汉文古籍外,还有丰富的民族文字古籍、金石碑拓、敦煌文献、舆图、竹木简等。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的入选标准十分严格。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国家珍贵古籍的评选标准,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WH/T20-2006)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即国家珍贵古籍原则上从一、二级古籍内选定。属以下两种情况的古籍暂不入选:一是专家审定时对版本存疑的,暂不入选;二是申报的版本残缺超过50%以上,其他收藏单位有同一版本全本的,暂不入选。11月初,文化部成立评审委员会,聘请简帛、碑帖、敦煌文献、佛经、汉文古籍、民族语文古籍、古籍保护等各学科专家,开始进行名录的初审工作。经评审委员会反复研究、审议,于12月中旬初步确定了名录的推荐名单。2008年1月7日,文化部办公厅向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发函,就名录推荐名单征求意见。根据各方的反馈意见,评审委员会研究后对推荐名单作了相应调整,于1月23日至29日在《中国文化报》及中国古籍保护网上向全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根据公示意见,经评审委员会再次研究,将名录推荐名单调整确定为2392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8年3月1日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92种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家。这2392种《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有汉文古籍2282部,包括简帛117种、敦煌文书72件、古籍2020部、碑帖73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10部,包括焉耆—龟兹文、于阗文、藏文、回鹘文、西夏文、白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等14种文字。
我国权威文物鉴定机构有哪几家?
本文2023-10-04 18:55:03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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