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兵法散文·战国兵法·商君书》原文鉴赏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04浏览:2收藏

《古代兵法散文·战国兵法·商君书》原文鉴赏,第1张

《古代兵法散文·战国兵法·商君书》原文鉴赏

[原文] (节选)

卷一

农 战

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今民求官爵皆不以农战。而以巧言虚道,此谓劳民。劳民者,其国必无力,无力者其国必削。善为国者,其教民也,皆作壹而得官爵,是故不官无爵,国去言, 朴。民朴则不*,民见上利之从壹空出也。则作壹;作壹, 不偷营,民不偷营则多力,多力则国强。今境内之民皆曰农战可避而官爵可得也。是故豪杰皆可变业,务学诗书,随从外权,上可以得显,下可以求官爵。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具备,国之危也。民以此为教者,仓廪虽满,不偷于农,国大民众,不*于言, 朴壹,民朴壹,则官爵不可巧而取也。不可巧取,则奸不生,奸不生则主不惑。今境内之民处官爵者,见朝廷之可以巧言辩说取官爵也。故官爵不可得而常也,是故进则曲主,退则虑私所以实其私。然则下卖权矣,夫曲主虑私,非国利也。而为之者,以其爵禄也。下买权,非忠臣也,而为之者,以未货也,然则下官之冀迁者皆曰: 多贷,则上官可得而欲也。曰: 我不以货事上而求迁者,则如以狸饵鼠尔,必不冀矣。若以情事上而求迁者,则如引诸绝绳而求乘枉木也。愈不冀矣,二者不可以得迁,则我焉得无下动众取货以事上而以求迁乎。百姓曰,我疾农,先实公仓,收余以食亲,为上忘生而战,以尊主安国也。仓虚主卑家贫,然则不如索官,亲戚交游合,则更虑矣。豪杰务学诗书,随从外权,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民以此为教,则粟焉得无少,而兵焉得无弱也。善为国者,官法明,故不任知虑,上作壹,故民不俭营,则国力抟。国力抟者强,国好言谈者削。故曰,农战之民千人,而有诗书辩慧者一人焉。千人者皆怠于农战矣,农战之民百人,而有技艺者一人焉,百人者皆怠于农战矣。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夫民之不农战也,上好言而而官失常也。常官则国治,壹务则国富,国富而治,王之道也。故曰,王道作外身作壹而已矣。今上论材能知慧而任之,则知慧之人希主好恶,使官制物,以适主心,是以官无常,国乱而不壹,辩说之人而无法也。如此, 务焉得无多,而地焉得无荒,诗书礼乐善修仁廉辩慧。国有十者,上元使守战,国以十者治,敌至必削,不至必贫。国去此十者,敌不敢至,虽至必却,与兵而伐,必取,按兵不伐,必富,国好力者以难攻,以难攻者必兴。好辩者以易攻,以易攻者必危。故圣人明君者,非能尽其万物也,知万物之要也,故其治国也,察要而已矣。今为国者多无无要,朝廷之言治也。纷纷焉务相易也。是以其君昏于说,其官乱于言,其民惰而不农,故其境内之民皆化而好辩乐学,事商贾,为技艺,避农战。如此,则不远矣。国有事,则学民恶法,商民善化,技艺之民不用,故其国易破也。夫农者寡而游食者众,故其国贫危。今夫螟,春生秋死,一出而民数年不食,今一人耕而百人食之,此其为螟亦大矣。虽有诗书,乡一束,家一员。独无益于治也,非所以反之之术也。故先王反之于农战,故曰,百人农一人居者王,十人农一人居者强,半农半居者危,故治国者欲民之农也。国不农,则与诸侯争权,不能自持,也则众力不足也,故诸侯挠其弱,乘其衰,土地侵削而不振,则无及已。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归心如农,则农朴而可正也,纷纷则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也,一则少诈而重居,一则可以赏罚进也,一则可以外用也。夫民之亲上死制也,以其旦暮从事于农,夫民之不可用也,见言谈游士事君之可以尊身也;商贾之可以富家也;技艺之足以糊口也。民见此三者之便且利也,则必避农,避农 轻其居,轻其居,则必不为上守战也,凡治国者,患民之散而不可抟也。是以圣人作壹抟之也,国作壹一岁者十岁强,作壹十岁者百岁强,作壹百岁者千岁强。千岁强者王,君修赏罚以辅一教,是以其教有所常而政有成也。王者得以治民之至要,故不待赏赐而民亲上,不待爵禄而民从事,不待刑罚而民致死。国危主忧,说者成伍,无益于安危也。国危主忧也者,强敌大国也,则修守备,便地形,持民力,以待外事,然后患可以去而王可致也。是以明君修政作壹,去无用,止浮学事*之民壹之农,然后国家可富而民力可抟也。今世主皆忧其国之危而兵之弱也,而强听说者,说者成伍,烦言饰辞而无实用,主好其辩,不求其实,说者得意、道路曲辩,辈辈成群,民见其可以取王公大人也、而皆学之; 夫人聚当兴说议于国纷纷焉,小民乐之,大人说之。故其民农者寡而游食者众,众则农者殆,农者殆则土地荒,学者成俗, 舍农从事于谈说,高言伪议,舍农游食而以言相高也。故民离上而不臣者成群,此贫国弱兵之教也,夫国庸民以言, 不畜于农,故惟明君知好言之不可以强兵辟土也,惟圣人之治国,作壹抟之于农而已矣。

卷三

战 法

凡战法必本于政。胜则其民不争,不争则无以私意,以上为意。故王者之政,使民怯于私斗而勇于寇战。民习以力攻,难。难故轻死,见敌如溃,溃而不止则免。故兵法大战胜逐北无过十里,小战胜逐北无过五里。兵起而程敌,敌不若者勿与战;食不若者勿与久; 敌众勿与客; 敌尽不如则击之勿疑。故曰,兵之大律在谨,论敌察众。则胜负可先知也。王者之兵,胜而不骄,败而不怨。胜而不骄者,术明也;败而不怨者,知所失也。若兵敌强弱,将贤则胜,将不如则败,若其政出庙算者,将贤亦胜,将不如亦胜。持胜术者,必强至王。若民服而听上,则国富而兵胜,行是必久王。其过失,无敌深入,偕险绝塞,民倦且饥渴,而复遇疾,此其道也。故将使民者,乘良马者不可不齐也。

立 本

凡用兵,胜有三等。若兵未起则错法,错法而速成,而用具。此三者必行于境内,而后兵可出也,行三者有二者势,一曰辅法而法;二曰举必得而法立。故恃其众者谓之葺;恃其备饰者谓之巧;恃誉目者谓之诈。此三者恃一,因其兵可禽也。故曰,强者必刚斗其意,斗则力尽,力尽则备是,故无敌于海内。治行则货积,货积则赏能重矣,赏则爵尊,爵尊则赏能利矣。故曰,兵生于治而,欲生于法而万转,过势本于心而饰于备势。三者有论,故强可立也。是以强者必治,治者必强; 富者必治,治者必富;强者必富,富者必强。故曰,治强之道论其本也。

兵 守

四战之国贵守战,负海之国贵攻战。四战之国好举兴兵以距四邻者国危,四邻之国一兴事而己四兴军。故曰国危。四战之国不能以万室之邑舍万之军者,其国危。故曰,四战之国务在守战。守有城之邑,不如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其城拨,者死人之力也。客不尽夷城,客无从入,此谓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城尽夷,客若有从入,则客必罢,中人必佚矣,以佚力与罢力战,此谓以生人力与客死力战,皆曰围城之患,患无不尽死而邑。此三者,非患不足,将之过也。守城之道,盛力也。故曰,客至簿檄,三军之多,分以客之侯车之数。三军,壮男之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此之谓三军也。壮男之军,使盛食厉兵,陈而待敌;壮女之军,使盛食负垒,陈而待令,客至而作土以为险阻及耕格井,发梁撤屋。给从,从之。不洽,而汉之,使客无得以助攻备,老弱之军,使牧牛马羊,草水之可食者,壮而食之,以获其壮男壮女之食,而慎使三军无相过。壮男过壮女之军,则男贵女而奸民有从谋而国亡,喜与其恐有蚤闻,勇民不战。壮男壮女过老弱之军,则老使壮悲,弱使强怜,悲怜在心,则使勇民更虑而怯民不战。故曰,慎使三军无相过,此盛力之道。

[鉴赏]

《商君书》,亦称《商君》或《商子》。是战国时商鞅及其后学著作的汇集。《汉书艺文志》著录29篇,现存24篇。

商鞅(约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政治家。卫国人,公孙氏,名鞅,亦称卫鞅。初为魏相公叔痤家臣,后人秦进说秦孝公。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一说在三年,任左庶长,实行变法。奖励耕织,生产多的可免徭役;废除贵族世袭特权,制定按军功大小给予爵位等级的制度、采用李惶《法经》作为法律,推行连坐法。旋升大良造。秦孝公十二年迁都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进一步变法:合并乡邑为31县(一说41县);废除井田制,准许土地买卖;创立按丁男征赋办法,规定一户有两个丁男者必须分居,否则加信征赋;颁布法定的度量衡器,统一度量衡制。后十年(前340年)因战功封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十五邑,号商君,因称商鞅。他二次变法,奠定了秦国富强的基础。秦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商鞅除著《商君》29篇外,还有《公孙鞅》27篇,可惜今已佚。

《商君书》今存5卷24篇。第一卷有更法、垦令、农战、去疆共4篇;第二卷有说民、算地、开塞共3篇;第三卷有壹言、错法、战法、立本、兵守、靳令、修权共7篇;第四卷有徕民、赏刑、画策共3篇;第五卷有境内、弱民、外内、君臣、禁使、慎法、定分共7篇。内容主要叙述商鞅变法主张,提出发展耕织、奖励军功的农战政策;树立信赏必罚的法制;坏井田、开阡陌,保护土地私有权;把统治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之手,以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其中《农战》、《立本》、《战法》、《兵守》等篇,涉及到军事问题。商鞅变法,奠定了秦国富强的基础,他本人也曾带兵打过仗,因军功而封于商。因而其军事论著,还是有实践基础的。

一、《农战》是商鞅政治理论的基础。他主张发展生产、奖励军功。“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只有专于农战,才能成就王霸之业。“非农不得食,非战不得爵”。

二、《立本》即是确立强兵的根本。它认为确立法纪,奖励耕战,以积累充裕的军用物资和提高军队的战斗意志,就能兵强而无敌于海内。

三、《战法》是《商子》的战略战术思想。它说:“凡战必本于政胜”。“王者之政,使民怯于私斗而勇于寇战(对外作战)”。这就是说,军事胜利的根本是政治的胜利。又说:“兵起而程(衡量)敌,政不若者勿与战;食不若者勿与久;敌众勿为客(攻者);敌尽不如(我)则击之勿疑。故曰,兵之大律日谨(慎),论敌察众,则胜负可先知也。”此外,它还要求:慎选将帅,统一决策,胜不骄,败不怨,特别不可轻敌冒进而陷于险境。

四、《兵守》是论述守城方法的。它认为“四战之国贵战守”,所以平时就应不断加强城邑的守备能力;战时要动员全民(包括男女老少)以必死决心,坚守城邑。它说:守城之道,盛力也”。就是说:守城的方法是不断削弱敌人,改变敌我力量对比,最后变劣势为优势,反击歼灭敌人。具体的打法是先以“死人之力与客生人战”。就是说,先以顽强的防御战斗削弱疲惫敌人,然后以“生人之力与客死人战”。也就是以逸待劳,用生力军反击疲惫之敌而歼灭之。

第一篇 更法 第二篇 垦令 第三篇 农战 第四篇 去强 第五篇 说民 第六篇 算地 第七篇 开塞 第八篇 壹言 第九篇 错法 第十篇 战法 第十一篇 立本 第十二篇 兵守 第十三篇 靳令 第十四篇 修权 第十五篇 徕民 第十六篇 刑约 第十七篇 赏刑 第十八篇 画策 第十九篇 境内 第二十篇 弱民 第二十一篇 (无) 第二十二篇 外内 第二十三篇 君臣 第二十四篇 禁使 第二十五篇 慎法 第二十六篇 定分

名句有:

1疑行无成,疑事无功。 2法者,所以爱民也。 3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 4王者之兵,胜而不骄,败而不怨。 5固有道之国,治不听君,民不从官。 6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 7法者,国之权衡也。

从目录就可以看出,这本书包含的内容较多而且交杂。

刘备将死之际,给儿子刘阿斗留下了遗书,其中写道:可读《汉书》、《礼记》,闲暇历观诸子及《六韬》、《商君书》,益人意智。遗书中提到了《商君书》,可见《商君书》在刘备心中的地位较高,临死前殷殷叮嘱儿子要好好学习《商君书》。先秦法家是诸子百家中四大显学之一,《商君书》是法家经典巨著之一,是商鞅变法的精髓所在。

法家学说被称为帝王之术,法家分三派,分别是法治派、术治派、势治派,其中法治派乃商鞅所创,为治国正道。术治与势治乃帝王心术,专门传授帝王御下治吏之术,也可以理解成权力倾轧的权谋之术。韩非子学透法家典籍,融会贯通法家理论,写下了将法、术、势三者合一的《韩非子》,法家精华尽于此典。

《商君书》从人性本恶的角度出发,提出用酷法严刑约束人性中的恶,进而将个人的力量融入国家的建设之中。商君认为人性本恶,不可以用良善度之,不可以用教化化之,唯有以强力手段镇之。治国理乱,赏刑二柄,尊法者重赏,违法者重刑,事无世细,皆有法可依,违法者不论善恶、不论功过,不论贤与不肖,一体受法。小罪重刑,重罪必死不赦,唯其如此,方可导人为善,维护国家的统治与百姓的安宁。

《商君书》揭露了人性的丑陋,因此成为很多卫道士眼中的邪书;同时《商君书》揭露了很多卫道士的虚伪和伪善,因此被历代腐儒口诛笔伐。《商君书》总结了对付伪善之人的办法,且手段直接有效,毒辣无比,故让帝王十分喜欢。依法杀人不为暴,那怕一次性斩杀千人;依法行赏不为仁,那怕赐人高官厚禄。

商鞅的理念很多人无法接受,但《商君书》治国不讲自由和民主,接受还是不接受都要执行:不接受者必罚,小者断手断脚、割鼻刺面,大者斩首示众、一刀两断;不论内心是接受还是不接受,只要按法律行事,有功必赏,那怕是低贱如奴隶,也可以光宗耀祖。《商君书》治国,如劈山填海,效果立现,威不可挡。因此《商君书》虽被卫道士嫉恨,但却受帝王喜爱,被誉为帝王之书。

没有!!!《商君书》是后人伪托的!不是商君本人所著!!《商君书》自《汉书�6�1艺文志》以来官私目录皆题公孙鞅撰,其实大部分篇章非公孙鞅手著,而是商鞅学派的集体之作,这一点已基本被公认了的!!商君书现在考证的最早的成书年代是前260年!《商君书》的写成是类似与儒家的《论语》!

《古代兵法散文·战国兵法·商君书》原文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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