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基础理论:阴阳概念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05浏览:1收藏

中医基础理论:阴阳概念,第1张

阴阳学说定义: 是研究阴阳的内涵及其运动变化规律,并用以阐释宇宙万物万象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一种古代哲学理论,是古人认识宇宙本原和阐释宇宙变化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

(一)阴阳的基本概念

阴阳定义: 阴阳是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所谓“阴阳者,一分为二也。”

在古代哲学中: 阴阳学说是中国古代朴素的对立统一理论,是用以认识自然和解释自然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阴阳是一个抽象概念,并不专指某一具体的事物和现象,故《灵枢•阴阳系日月》说:“阴阳者,有名而无形。”

历史沿革:

1 阴阳的概念大约形成于西周,《周易》把阴阳从哲学角度高度进行概括,指出“一阴一阳谓之道”,“立天之道,曰阴与阳”,把阴阳的存在及其运动变化视为宇宙的基本规律。

2 春秋战国时期 哲学理论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作为哲学理论的阴阳学说也逐渐形成,并被医家应用于医学理论之中。

(二)事物的阴阳属性

阴阳既可以标示相互对立的事物或现象,又可以标示同一事物或现象内部对立的两份方面。

阳属性的特点: 运动的、外向的、上升的、温热的、无形的、明亮的、兴奋的。

阴属性的特点: 静止的、内守的、下降的、寒冷的、有形的、晦暗的、抑制的。

在医学领域中的属性: 人体中在外、在上的和具有外向、弥漫、推动、温煦、兴奋、升举等特性的事物及现象统属于阳;而将在内的、在下的和具有内守、凝聚、宁静、凉润、沉降等特性的事物和现象统属于阴,如“五脏”属阴,“六腑”属阳。

阴阳属性的标志: 阴阳属性的标志是寒热、动静、明暗。因水火具备了这一特性,故称为阴阳属性标志物。《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

(三)阴阳的特性:

1绝对性: 主要表现在其属阴或属阳的不可变性,即不可反称性。

2相对性: 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阴阳属性相互转化: 事物阴阳属性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②阴阳之中复有阴阳: 阴阳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又可以再分,即所谓的“阴中有阳”和“阳中有阴” 如昼为阳,夜为阴。上午为阳中之阳(太阳);下午为阳中之阴(少阴)。夜晚的前半夜与后半夜相对而言,前半夜为阴中之阴(太阴);后半夜为阴中之阳(少阳)。

③比较对象不同: 事物的阴阳属性往往是通过比较而划分的。比较对象发生改变,那么阴阳的属性也可以改变。如夏天属于太阳(阳中之阳),秋天属于少阴(阳中之阴),冬天属太阴(阴中之阴),春天属于少阳(阴中之阳)

(四)阴阳分类法

阴阳两分法、阴阳三分法。

引阳补阴只是中医的一种说法!阴虚阳盛的实际做法是损阳救阴。用损阳的药来损阳救阴,达到阴阳平衡。我们日常食中损阳的食物有西瓜,紫菜等等。而阴盛阳虚是不能损阴的,需要助阳,来达到阴阳平衡。日常生活中有补阳效果的食物很多,常见的狗肉,羊肉,甚至韭菜,香菜,葱,姜蒜,都可以补阳。只是这些食物在阴虚的情况下还是少吃为妙。

阳主阴从解

所谓“阳主阴从”,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万物生长靠什么?靠太阳;汽车能跑靠什么?靠燃烧;人体能活靠什么?靠食物提供能量。

所以,所谓“活物”,必须有推动力量,那就是阳气,他是物之所以能活的动力保证,没有他,任你用多少“高级营养品”来堆积,全是一堆“死物”。

古人说“阴平阳密”,并没有说“阴阳平衡”,这两句话显然不能等同。“阴平阳密”,应该理解为“无太过无不及”,即阴阳两方都不过分就行,不要求刚好相等,也不能够刚好相等。因为事物要运动,只有阴阳此消彼长,事物才能保持永不停息的运动状态,若阴阳永远保持相等,那事物就“坐着不动”了,这种状态是不可能保持住的,因为总有内部,外部的干扰。

那么,阴阳的量必须保持在一定的范围,如果阳太过,则“阴不胜其阳”,事物就会“动过了头”,人就会“失神”,故“弃衣而走,登高而歌”,若阴太过,则“阳不胜其阴”,即阳气不够用,故“懒言少语,旦欲寐,四肢厥冷,阴寒集聚,脉流迟滞”。所以,所谓“平人”,那就是无太过无不及的状态,这种状态即是“阴阳和”。所以,我们应该抛弃“阴阳平衡”的提法,只说“和”。

阳主阴从并没有否认阴的存在,也没有说只有阳没有阴。“从”是一个动词,表明了阴阳是一对运动关系,在这对关系中,自然不能缺少任何一方,这是从“存在”的层面来理解。而主与从,是这两者各自的,表达运动关系的属性,他们是有各自的“本性”的。阳的本性是主动的,他是事物得以运动的原因,阴的本性是被动的,你不推他就不动,故曰“从”,故曰“阴静而阳躁”,这叫阴阳的对立性。“阳者阴之守也,阴者阳之使也”,阳之所以能“密”,那是因为阴将他“守”在家中,他是阳气的“使用者”。阴必须“使用阳气”,也只有阳气可供其使唤,不能离开他,要不然就是“死阴”。这就叫阴阳的互根性。

何谓阴?静者为阴,即不会自己主动变动的那些东西,都属阴。

何谓阳?躁者为阳,即永远都想不停变动的那些东西,都属阳。

尽管世界万物数不胜数,但是,他们只可能有两种属性:阴和阳。

阴阳具有对立性和互根性。因为对立才能互相制约,因为有制约,才有可能和,因为和,才有可能长久,要长久就不能分离,故共生。

万物何以运动变化?因为有躁动不安的阳气,只有他才是运动变化的原动力。

何谓生?从不能动到能动称为生。

何谓死?从能动到不能动成为死。

如何才能生?有阳气则能动,能动则能生;

如何才会死?无阳气则不能动,不能动就是死。

在一事物中,主动者为阳,被动者为阴,故阳主阴从。阳生阴长,阳杀阴藏。

何谬之有!?

试浅议“阳主阴从”的合理性 一、“阳主阴从”的传统文化理论支撑

1、《周易》----“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大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乾为阳,坤属阴,统天和顺承天,敦主敦从,《周易》重阳思想一看便知。

2、《道德经》---- 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②“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③“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是谓道纪。”,字里行间,一为阳,二属阴,而一能生二;天为阳,地属阴,而地是要法天的;无为阳,有属阴,“道可道……是谓道纪”实际上阐述的是以无为主、无有相对平衡的玄即对立统一律。通过上述分析不难发现,老子已经在文中绐终蕴藏着“阳主阴从”这一思想。

3、《内经》----①“阳气者,若天与日,失其所折寿而不彰,故天运当以日光明”、②“凡阴阳之要,阳秘乃固”、③“阳生阴长,阳杀阴藏”。可见,内经在认为阴不离阳、阳不离阴的同时,始终是强调阳是在这一动态平衡系统中起统帅作用的。

4、医圣张仲景的《伤寒论》:凡涉及到汗法、吐法、下法等有伤阳气等治法时,一再嘱付得汗、吐、下后止后服,不必尽剂;一百一十二条方中,运用到姜、桂、附的方剂就将近七十条方(这里除姜、桂、附以外的辛温药物尚未统计计入);序言中也明确提到伤寒者十居其七。医圣的用意已经十分明显,就是在绝大多数理、法、方、药中,一定要紧紧牢记扶住阳气不要妄加伤正这一宗旨。

阴阳的特性概括为阴阳的相关性、阴阳的普遍性、阴阳的相对性。事物的阴阳属性,既有绝对性的一面,又有相对性的一面。事物的阴阳属性,是根据事物或现象不同的运动趋势、不同的功能属性、不同的空间和时间等,通过相互比较而归纳而得出来的。

1阴阳的相关性必须强调满足两个条件才能构成阴阳。一是事物个体本身具有对立相关的两个面,如物体的内部与外部,上面与下面,才具有阴阳属性。如果将内部与上面配对则不成阴阳关系;二是必须符合相互对立、相互制约的矛盾双方的事物才能构成阴阳关系。如进与退、朋友与敌人、正与邪,天与地。而朋友与面包,美女与蛇,太阳与树木,都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不能用阴阳关系来划分。这也表明阴阳学说存在一定局限,不能完全用来解释世界上所有的关系和现象。

2阴阳的普遍性大到天和地,小到人体性别男女及体内的气血;从抽象的方位之上下、左右、内外,到具体的水火、药物的四性五味,宇宙中万物的发展与联系,无一不是阴阳的体现。

3阴阳的绝对性亦可理解为阴阳的规定性。主要表现在其属阴或属阳的不可变性,即不可反称性。如上述划分阴阳的水火标准是绝对不可改变的。水与火,水属阴,火属阳,其阴阳属性是固定不变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不可反称的。水不论多热,对火来说,仍属阴;火不论多弱,对水来说,仍属阳。其他如天与地、日与月、上与下、升与降、动与静、寒与热、明与暗、温煦与凉润、兴奋与抑制、推动与宁静、弥散与凝聚等,其阴阳属性具有不可变性和不可反称性,故说事物的阴阳属性在某种意义上是绝对的。

4阴阳的相对性若事物的总体属性发生了改变,或比较的层次或对象变了(参照物改变了),则它的阴阳属性也随之改变,故事物阴阳属性在某种意义上说又是相对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阴阳属性互相转化事物的阴阳属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生相互转化,阴可以转化为阳,阳也可以转化为阴。如属阴的寒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属阳的热证;属阳的热证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化为属阴的寒证。病变的寒热性质变了,其证候的阴阳属性也随之改变。再如人体气化过程中,精属阴,气属阳:精代谢为能量(气),为阴转化为阳;消耗能量而获得营养物质(精)的产生,为阳转化为阴。

(2)阴阳之中复有阴阳阴阳具有无限可分性。属性相反的两种事物或一事物内部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可以划分阴阳,而其中的任何一方又可以再分阴阳,即所谓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例如:昼为阳,夜为阴。而白天的上午与下午相对而言,则上午为阳中之阳,下午为阳中之阴;夜晚的前半夜与后半夜相对而言,则前半夜为阴中之阴,后半夜为阴中之阳。由此可见,自然界中相互关联又相互对立的事物可以概括为阴阳两类,一事物内部又可分为阴和阳两个方面,而每一事物内部的阴或阳的任何一方,还可以再分阴阳。事物这种既相互对立而又相互联系的现象,在自然界是无穷无尽的。故《素问·阴阳离合论》说:“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万之大,不可胜数,然其要一也。”

(3)比较对象不同事物的阴阳属性往往是通过比较而划分的。若比较的对象发生了改变,那么事物的阴阳属性也可以发生改变。如一年四季中的春天,与冬天比较,其气候温而属阳;若与夏天比较,则其气候凉而属阴。

事物的阴阳属性,既有以阴阳两分法标示的,也有以阴阳三分法标示的。上述的昼夜时段分属于阳中之阴、阳中之阳、阴中之阴、阴中之阳,即属阴阳的两分法。《周易·系辞上》所谓“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医也是以阴阳两分法说明八卦的生成及其阴阳属性。以阴阳三分法表示事物的阴阳属性,是将一阴分为三阴:太阴、少阴、厥阴,一阳分为三阳:阳明、太阳、少阳,主要用以阐释自然界气候变化的规律、经脉及脏腑的阴阳属性和伤寒病的六经辨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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