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2392部)名录和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个)名单,现予公布。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卷帙浩繁的文献典籍。这些文献典籍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和利用好珍贵文献典籍,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方针,以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公布为契机,加强科学规划,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珍贵古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使中华民族珍贵的文献典籍永泽后世。
本批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10部古籍,包括3部汉文古籍和7部藏文古籍,分属西北民族大学图书馆(汉文1部藏文7部)、敦煌研究院(汉文1部)和甘肃中医药大学图书馆(汉文1部)。
我省本批入选的3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分别为西北师范大学图书馆、西北民族大学图书馆和张掖市甘州区博物馆,加上此前入选的甘肃省图书馆(第一批)、兰州大学图书馆(第二批)、拉卜楞寺藏经楼(第二批)和天水市图书馆(第三批),全省已有7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92部,2008年3月1日公布;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2392部)名录和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个)名单,现予公布。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卷帙浩繁的文献典籍。这些文献典籍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和利用好珍贵文献典籍,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方针,以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公布为契机,加强科学规划,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珍贵古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使中华民族珍贵的文献典籍永泽后世。 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51个) 国家图书馆 首都图书馆 天津图书馆 山西省图书馆 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 辽宁省图书馆 辽宁省大连图书馆 黑龙江省图书馆 上海图书馆 南京图书馆 江苏省苏州图书馆 江苏省常熟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安徽省图书馆 福建省图书馆 山东省图书馆 湖北省武汉图书馆 湖南图书馆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 重庆图书馆 云南省图书馆 山东省青岛市图书馆 河南省图书馆 湖北省图书馆 贵州省图书馆 陕西省图书馆 甘肃省图书馆 中国艺术研究院图书馆 贵州省荔波县档案馆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中国中医科学院图书馆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图书馆 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 浙江省宁波市天一阁博物馆 南京博物院 上海博物馆 山西博物院 故宫博物院 河南大学图书馆 河南大学图书馆 苏州大学图书馆 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 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 南京大学图书馆 复旦大学图书馆 东北师范大学图书馆 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 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 清华大学图书馆 北京大学图书馆 《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516部,2013年3月8日公布。
国务院正式公布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上海图书馆藏北宋拓本《三藏圣教序》、徐州市图书馆藏南宋刻本《四书章句集注》、青岛市博物馆藏清蒲松龄《鹤轩笔札》稿本等1516部古籍入选该名录,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浙江省西泠印社、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等16家单位成为第四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收录汉文古籍1218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286部,其他文字古籍9部,3种甲骨文。这是甲骨文首次进入《名录》。《名录》收录宋元拓本71种,明清稿本76部、抄本177部;收录舆图43种,其中,甘肃天水放马滩出土的西汉地图是目前世界上已知最早的纸质地图,也是世界上最早用于书写的纸张实物,还是西汉初即已发明造纸术的有力证明;收录的民族文字古籍,涵盖藏文、回鹘文、西夏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布依文等12种民族文字。
其中,西藏博物馆藏元刻本《释量论》,是继元刻《因明正解藏论》之后发现的第二部元刻本藏文古籍。这两部元刻本的发现,推翻了元代无刊印藏文文献和明代以前无藏文印刷实物的旧说。
在此次公布的16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中,中国嵩山少林寺、西藏博物馆、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西藏自治区罗布林卡、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等5家为宗教、少数民族单位。
截至目前,共有11375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66家单位成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的颁布,拉开了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序幕。2007年2月28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古籍保护工作,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8月3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会议,选定57家(后增至59家)古籍收藏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古籍保护试点工作,印发了《古籍普查方案》等文件,宣布成立了由66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
自9月底开始,文化部组织开展了名录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受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文化、文博、教育、民族、宗教等系统的200余家单位及个人参加申报,截止12月中旬,申报数量总计超过5000部,古籍类型除大量的汉文古籍外,还有丰富的民族文字古籍、金石碑拓、敦煌文献、舆图、竹木简等。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的入选标准十分严格。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国家珍贵古籍的评选标准,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WH/T20-2006)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即国家珍贵古籍原则上从一、二级古籍内选定。属以下两种情况的古籍暂不入选:一是专家审定时对版本存疑的,暂不入选;二是申报的版本残缺超过50%以上,其他收藏单位有同一版本全本的,暂不入选。11月初,文化部成立评审委员会,聘请简帛、碑帖、敦煌文献、佛经、汉文古籍、民族语文古籍、古籍保护等各学科专家,开始进行名录的初审工作。经评审委员会反复研究、审议,于12月中旬初步确定了名录的推荐名单。2008年1月7日,文化部办公厅向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发函,就名录推荐名单征求意见。根据各方的反馈意见,评审委员会研究后对推荐名单作了相应调整,于1月23日至29日在《中国文化报》及中国古籍保护网上向全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根据公示意见,经评审委员会再次研究,将名录推荐名单调整确定为2392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8年3月1日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92种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家。这2392种《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有汉文古籍2282部,包括简帛117种、敦煌文书72件、古籍2020部、碑帖73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10部,包括焉耆—龟兹文、于阗文、藏文、回鹘文、西夏文、白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等14种文字。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本文2023-10-05 06:13:16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yizhai.net/article/99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