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修复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鼎力相助”,我们能为其做些什么?
一部《我在故宫修文物》节目的播出,迅速让大家对文物有了充分的了解,也让文物修复师迅速火热了起来。一部《我在扬大修古籍》的纪录片,以让大家对古籍的修复有了明确的认知,纪录片中的一句”800位实习生当中,却没有人能够成为古籍修复师“,让大家对这一方面人才的缺失引起了很大的重视。
中国的历史长河十分悠久,需要修复的古籍数量也十分庞大,而修复人员和修复速度的不平衡,也让古籍修复面临着很大的矛盾问题。在”十一五“期间实施的对古籍保护计划,尽管让古籍修复人员的数量有所增加,但是与所要修复的古籍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缺口。尤其是一些博物馆、图书馆、档案局这种单位由于编制的缺失也导致能够弥补的修复岗位相应的也缺少很多,然而古籍的修复又是一种需要很强实践能力的工作,如果没有接触到古籍的话,那么所学习到的理论知识也就没有了用武之地。人才的学习没有可以施展的地方与需要修复的古籍数量产生的矛盾,是我们现如今仍然需要解决的难题。
因此针对这一现象提高从业人员的薪资待遇荣誉感,重视对古籍的修复工作才是解决这一矛盾问题的根本措施。通过社会力量来解决这一难题是很有效果的,很多人对于古籍拥有很高的热情,愿意为古籍的保护提供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尽管学习古籍保护的理论知识之后,不能够立即投身于古籍的修复工作当中,但是这些人群完全可以成为一名志愿者,为古籍修复承担一些要求不高的但是需要投入很多精力的修复工作。比如录入、登记古籍的事物,这样对于一些爱好古籍的人来说,也何尝不是一种奉献呢。
因此,尽管古籍修复这一工作较为冷门,但是随着大家对于古籍的了解,也对其产生了敬畏之心。因此相关部门通过社会力量将古籍的修复工做效率大大提高,也能够很好的帮助古籍修复师的培养,弥补人才的缺失,使古籍保护能够成为百姓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这样也能够很好的将古籍内容,进行有效的传承。
古籍保护工作具有的意义
古籍是中国文化遗产中的一份珍贵宝藏。在整个人类文化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是我们研究中国社会面貌和生产、科学发展史的非常重要的依据,对于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古籍的保护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延续的重要举措,是对中华精神文明的保存。有利于把它们的社会价值、史料研究价值发挥到最大。对于古籍保护的目的不仅仅是保存,在更高的层次是它应该是应用。
1、整旧如旧,图书修复时,尽可能保持书籍部分原有特点,保持原貌,使图书的资料价值、文物价值不因修复而受损。
2、最小干预,比如,不该托裱的不要托。档案馆里,所有书籍无论有没有问题,下面都要托裱上一层,觉得这样就结实了。其实从修复的角度来看,这样做改变了纸的性状,是无谓的干预。并且,从保护的角度来看,托裱的硬了反而更容易坏。
3、材料和措施可逆,即在古籍修复工作中采取的任何一项措施都可以反复地重复使用,比如在书上补的纸是可以随时拿掉重新补过的。这点非常重要。
4、最大限度保存信息,有些人,传统的做法就是修复完后达到“乱真”的效果。但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补完之后,应该让人看出来修补的痕迹。但这也要把握一个原则,比如黄纸的书我不能用白纸补,但是要比原件的稍微浅一点的**。站在两米的距离,看不出来,但再近一点能够看出来。
保护古籍一定要忌用化学胶水、化学浆糊、玻璃胶纸等修补古籍。
中国古籍的纸张,多采用天然原料的手工制纸,而现今通用的化学胶水、 化学浆糊及玻璃胶纸对中国式纸张具有极强的腐蚀力,一般不隔多时,便会使纸张变质黄脆,触手即碎,故而绝不可用。正确方法应为采用天然面粉浆糊,调以麝香、花椒,可达到修复与避虫双重功能。如果藏家一时无法具备以上条件,也应宁可暂时不修,待请到行家里手,再行修复,绝不可仓促滥修,加厄典籍。
忌用洋纸夹衬古籍。
许多民国版本的拓片、字帖、纸墨拓工皆属精良,可版面之上却是黄斑累累,令人扼腕。这是因为民国时期的一些书贾作坊,贪求省惜工料费用,采用了一种叫作“油光纸”的纸张(当时流行的一种廉价的西式工业法制纸),作为字帖的衬纸。由于西式纸酸碱性不合量,具有一定腐蚀力,以致许多民国旧帖惨遭“黄斑之厄”。这一遗憾也使得当今的古籍藏家得出了一条教训,即:中国古籍必须远离一切西式纸张,二者隔离,方为上策。
忌用化学杀虫剂防杀蠹虫。
一些新手藏书家,因为惧怕蠹虫蛀毁古籍,便时常使用一些化学杀虫剂喷洒书橱,结果蠹虫猖獗如故,而古籍却反遭其害,黄斑遍布书身。惨痛之余,古籍藏家们也悟出一点,传统古籍的纸张极为“娇贵”,受不得任何化学品的侵害,而化学杀虫剂的腐蚀只会造成“爱而毁之”的结果。传统的正确防虫方法应为:在书橱中放置麝香、芸香或花椒(也可采用质量上乘的印度奇南香),以香气驱杀蠹虫,效果极佳。
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的颁布,拉开了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序幕。2007年2月28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古籍保护工作,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8月3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会议,选定57家(后增至59家)古籍收藏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古籍保护试点工作,印发了《古籍普查方案》等文件,宣布成立了由66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
自9月底开始,文化部组织开展了名录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受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文化、文博、教育、民族、宗教等系统的200余家单位及个人参加申报,截止12月中旬,申报数量总计超过5000部,古籍类型除大量的汉文古籍外,还有丰富的民族文字古籍、金石碑拓、敦煌文献、舆图、竹木简等。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的入选标准十分严格。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国家珍贵古籍的评选标准,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WH/T20-2006)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即国家珍贵古籍原则上从一、二级古籍内选定。属以下两种情况的古籍暂不入选:一是专家审定时对版本存疑的,暂不入选;二是申报的版本残缺超过50%以上,其他收藏单位有同一版本全本的,暂不入选。11月初,文化部成立评审委员会,聘请简帛、碑帖、敦煌文献、佛经、汉文古籍、民族语文古籍、古籍保护等各学科专家,开始进行名录的初审工作。经评审委员会反复研究、审议,于12月中旬初步确定了名录的推荐名单。2008年1月7日,文化部办公厅向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发函,就名录推荐名单征求意见。根据各方的反馈意见,评审委员会研究后对推荐名单作了相应调整,于1月23日至29日在《中国文化报》及中国古籍保护网上向全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根据公示意见,经评审委员会再次研究,将名录推荐名单调整确定为2392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8年3月1日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92种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家。这2392种《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有汉文古籍2282部,包括简帛117种、敦煌文书72件、古籍2020部、碑帖73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10部,包括焉耆—龟兹文、于阗文、藏文、回鹘文、西夏文、白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等14种文字。
古籍修复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鼎力相助”,我们能为其做些什么?
本文2023-10-05 06:14:28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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